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一、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户过程及其复杂。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户过程及其复杂,涉及到几类商品房的过户,对卖方来说如刚签完合同未入住的、签完合同已入住、贷款支付房款的、未办房产证的、已办房产证的但未解除抵押的、已办房产证的等;对买方来说有一次性付款购买此房的、有通过贷款购买此房、有通过转按揭购买此房的等。
二、什么样的商品房不能过户
有些交易方式是不合法的,有些交易不被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举例来说:
1、刚签完合同未入住的、签完合同已入住、贷款支付房款的、未办房产证的这些情况下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前文已有论述,请参照);
2、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
3、买方欲通过贷款买房,但卖方也是通过贷款买的房,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正处在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过户,买方也无法申请贷款,通过同一家银行转按揭的方式卖方的贷款银行又不同意,又没有中介机构或其它的银行提供其它方式的转按揭(跨行转按揭),这种情况也办不了过户手续。根据市场需求,针对类似于第三种情况,一些大的房屋中介机构或股份制银行提供一种跨行转按揭业务,以利于买卖双方的交易能顺利进行。
购买商品房肯定是为了能够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而在我国对于房产这样的不动产来讲,只有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该房产才是属于你的。因此,各位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有商品房不能过户的情况出现,不然就无法获得所有权。
相关内容:

·一、回迁房买卖合同协议是否有效?
    一、回迁房买卖合同协议是否有效?只要买卖双方是经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合法有效。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
    一般而言,个人在婚前的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即使日后夫妻离婚也不能当做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现实中不少人会将自己的婚前财产办理公证,但就一些婚前房产来看,其实是不用进行公证的。那么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


·一、个人是否适用一房二卖惩罚性赔偿?
    一、个人是否适用一房二卖惩罚性赔偿?可以适用;根据《商品房司法解释》的规定,购房者除了有权主张实际损失外,还有权另外要求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在实际损失赔偿范围之外独立存在的,是基于出卖人的根本违约或者进行欺诈行为而给予的惩罚措施。但是《商品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是以已付购房款为基数,以能超过已付购房款的一倍为范围的。而具体数额的确定就需要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根据买受人的损失情况、被告的...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进行调控,为了保护购房目的为居住而非炒房的购房者,征收房产税也是其中一项政策,如今各地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对拥有多套房产的投资者和疑似炒房者进行收税,重庆也发布了房产税政策,重庆房产税最新政策的改动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解读: 一、最新政策文件 1月13日,重庆市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


·一、签了合同店面房东违约的怎么办?
    一、签了合同店面房东违约的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一、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是:(1)共同共有的基础是共同关系,最常见的是夫妻家庭财产。他们对共有财产不分各自的份额,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也不能要求分割。(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他们经平等协商进行管理、支配和进行处分。(3)共...


·村里的房子能去公证处公证吗?
    村里的房子能去公证处公证吗?村里的房子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公证,应该遵从以下流程和步骤: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


·房产中介收费标准是多少?
    房产中介收费标准是多少?房产中介费是按上下家各1%收取的,若业主价格为到手价,则需下家支付全部2%佣金,每个店都会有收费标准公示,不得超佣。目前买房中介费是上下各1%,租房中介费是一个月房租。中介费一般是由买方和房东共同承担的;不过买方与房东也可以书面约定中介服务收费的分摊办法。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或者租赁双方平均分摊,买卖或租赁双方也可书面约定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分摊办法。二、房产中介...


·租房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租房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


·一、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一、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1、棚户区改造的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只是比较麻烦,时间会久一点。为鼓励棚户区居民按期拆迁,调动承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积极性,凡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可享受地方优惠政策。2、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策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文...


·非农户可以继承农村住房吗?
    如果改变了自己的农民身份转为城市户口,那么父母之前留下的宅基地就不能拥有了,不能继承也不能再盖房子,村里就可以把土地收回。因为农村的宅基地也属于集体,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对于父母留下来的房子,还是可以继承的。子女可以在这个房子里面住,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把房子拆了重建,一旦这个房子因为各种原因倒塌或者毁坏的话,村里就可以把土地收回。如果是当地遇到拆迁的话,那么这些非农户口的农村后代因为继承...


·一、父母出资给子女结婚后买房离婚时归谁?
    一、父母出资给子女结婚后买房离婚时归谁? 父母出资给子女结婚后买房离婚时归夫妻共同所有。(一)父母全出资 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则该出资资金被认定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予。 受赠一方子女可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后出资买房,则认定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子女。 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