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一、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户过程及其复杂。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户过程及其复杂,涉及到几类商品房的过户,对卖方来说如刚签完合同未入住的、签完合同已入住、贷款支付房款的、未办房产证的、已办房产证的但未解除抵押的、已办房产证的等;对买方来说有一次性付款购买此房的、有通过贷款购买此房、有通过转按揭购买此房的等。
二、什么样的商品房不能过户
有些交易方式是不合法的,有些交易不被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举例来说:
1、刚签完合同未入住的、签完合同已入住、贷款支付房款的、未办房产证的这些情况下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前文已有论述,请参照);
2、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
3、买方欲通过贷款买房,但卖方也是通过贷款买的房,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正处在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过户,买方也无法申请贷款,通过同一家银行转按揭的方式卖方的贷款银行又不同意,又没有中介机构或其它的银行提供其它方式的转按揭(跨行转按揭),这种情况也办不了过户手续。根据市场需求,针对类似于第三种情况,一些大的房屋中介机构或股份制银行提供一种跨行转按揭业务,以利于买卖双方的交易能顺利进行。
购买商品房肯定是为了能够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而在我国对于房产这样的不动产来讲,只有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该房产才是属于你的。因此,各位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有商品房不能过户的情况出现,不然就无法获得所有权。
相关内容:

·农村半路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率非常高,所以伴随着的再婚也是非常多。在农村这样再婚重组家庭就被人们称为半路夫妻。半路夫妻要想生活的好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夫妻双方都是带着孩子的,孩子之间会有很多的矛盾,久而久之夫妻婚姻也就走到尽头,那么农村半路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 农村半路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一)新婚姻法2015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我们在城市里购买房屋,需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在农村自己修建的房屋需要进行买卖时,也是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但是,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和城市里购买房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大不相同的。今天我们就带您认识一下关于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 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


·回迁房跟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回迁房跟商品房区别有哪些?由于房价的高居不下,一些受国家政策调控的房屋,如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价格较低的房屋很是受老百姓的欢迎,再比如小产权房、回迁房等,这类型的房屋虽然在购买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风险,但是就目前市场的走势来看,也同样受到很多人的亲睐。不过现实中很多人不知道回迁房跟商品房区别,因此就容易弄混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回迁房跟商品房区别有哪些回迁房与商品房主要...


·在我国有关婚后财产房产如何分
    在我国有关婚后财产房产如何分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


·东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您都知道征地,对于征地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因为征地难民会损害少部分人的利益。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是有很多的,征地补偿标准一般都是按照当地的经济情况,当地的房价地价综合制定的。那么东营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东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房屋拆迁一般有三种补偿安置方式:第一种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也就是农村房屋被征收之后,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划部门批准,由...


·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有大多数的人都会参与到房屋买卖中来,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会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来保障双方之间的利益,但却很少有人注意到了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注意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在预售商品房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这就会产生买受人的权利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之间的冲突问题。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


·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
    一般情况中,许多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明确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但基于当前过热的房地产买卖市场,大部分人还约定解除房屋过后请求补偿购房差价损失。那么,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介绍。合同违约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赔偿违约金或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但是对于合同约定违约金与差价损失并不能当然同时享有,因为违约责任应以购房者所受的损失为限。 具体遵循以下的法条规定: 1、《...


·司法实践中一手房网签可撤销吗
    司法实践中一手房网签可撤销吗 一、司法实践中一手房网签可撤销吗? 网签合同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撤销,以下8种情况可撤销网签: 第一种:信息录入错误 1、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在撤签或变更合同时要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 第二种:买受人变更 2、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需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


·房产买卖中事情是非常的多的
    房产买卖中事情是非常的多的,所以其中所发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对于我们生活中一些不公平的事情,我们有些时候只有选择进行诉讼的方法,当然对于诉讼一般都是有诉讼时效的。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来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欺诈、胁迫等,否则法院都会尊重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约定。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


·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取出来? 一、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取出来 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


·房屋要拆迁怎样装修补偿?
    房屋要拆迁怎样装修补偿? 一、房屋要拆迁怎样装修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要拆迁需要怎么样...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在房价飙升的今天很多人不得不选择租房来使自己居有定所,不过在日常生活中为了避免租房纠纷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在租房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可是这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 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