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产抵押合同合不合法

抵押合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以物质财富和为非物质文化财富为基础进行抵押关系所签署的相关约定。至于抵押合同是否合法,要看抵押合同的签订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合法的抵押合同主要是指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所签署的相关抵押合同。换句话说不合法的合同的确定是出于在合同的双方当中,有一方以欺骗威逼利用和胁迫手段,要挟另一方所签订的出于不情愿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属于在趁人之危的情况下所签订的不情愿合同。违背了抵押合同,出于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这种合同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抵押合同必须要在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方可生效。因此不合法的抵押合同是指没有进行合法的抵押登记。换句话说,如果抵押合同当中出现证件不齐的情况,是无法签订抵押合同的。做非法签订抵押合同的,需要伪造相关证件,这种不合法的抵押合同签订是不合法的抵押合同。此外,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限制在五元的债务关系。所以可能出现多重债务于一身的债务人出现。因此不合法的抵押关系,也包括如果出现多重债务以及一生的债务人学,将全部债务抵押给某一方,丧失了对其他债务人相关权利的履行。周围被了其他债务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这种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不合法的行为。还有一种不合法的抵押合同是指抵押的当事人有一方当中并不是所抵押物的所有者。未经过抵押物所有者同意,是不能进行抵押的,其他人更无权签订抵押合同。这种抵押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是不合法的。对于合法的抵押合同,具体情况如下。合法的抵押合同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抵押合同要依法进行公证,提高抵押合同的法律效益。此外抵押合同的抵押物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就是《民法典》所规定的建筑物及其建筑物使用权、土地经营权、与生产有关的相关设备设施及其产品、机器制造业或者是法律为禁止的抵押物品等。此外,在办理登记手续后,要以书面形式依法签订抵押登记合同。抵押登记合同中必须明确标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抵押所涉及的类别以及真实内容、也包括对抵押物作出数量种类品质的相关记载。同时约定好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要遵守的规定,并指出违背该约定,所要遭受的惩罚。因此要标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合法的抵押合同自签订和公证之日开始生效。并且抵押合同的签订变更要根据法律相关程序进行。对于抵押合同的变更,要协商一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得以进行。而对于抵押合同的终止,必须是出于抵押人已经履行了抵押物所担保的债务,因此抵押合同正式被解除,那么换句话说,在物权人可以免除该债务,法律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抵押合同相关规定。综上所述表明,合法的抵押合同所要进行的所有有关程序,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相关内容: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租房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虽然在最后解除租房协议时,需要退还押金,但在一些情况下房东却是可以扣除押金的。那实践中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退租,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一、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1、要确定企业使用土地及房屋的合法性问题。包括是否有国有土复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随后向拆迁方获取征地批文、建设项目立项许可证制、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拆迁方案、拆迁许可证等有关征地拆迁的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 2、审查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情况、员工合同以及企业对土地或房屋投入等相关数据、信息和凭证,为制定补偿谈判方案,为...


·北京购房资格核验的流程
    在北京买房比在其他城市买房要复杂很多,需要办理各种证明和手续,首先需要进行的就是北京购房资格核验。到底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在北京买房?以及如何通过北京购房资格核验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北京购房资格核验的流程在北京,进行二手房交易网签之前需要先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核验内容主要看是否符合北京限购政策,提交材料之后,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核查,之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


·一房二卖——房产转以后再卖
        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132条第1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换言之,《合同法》...


·北京购房资格条件是怎样的
    近年来,北京出台了房产限购令,这令我们广大的在北京工作的市民就更加惆怅了,那么要想在北京买套房,定居下来,具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资格才具备在北京买房的条件,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北京购房资格条件的具体规定。 一、北京购房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根据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名下无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在京购房,应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连续5年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为: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


·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夫妻在对共同所有的房屋进行分割的时候,此时会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屋只有一个,因此注定只能有一方可以实际获得所有权,但同时需要对另一方做出补偿才行。那这个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呢?要是不太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审判实践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计算房屋补偿时,存在计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为统一裁判...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到的一种合同形式,往往适用于房屋买卖,租赁,金融投资等需要中介方的情况,其中二手房居间合同最为常见。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做详细说明。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签订一方面促进交易的进行,另一方方面可以为委托人提供安全服务。居间合同也被人称作“中介合同”,在合同签署之后,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房源信息和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居间合同在二手房交易...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税是我国向房屋产权所有人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中的税收项目。而且国家为了规范各地的房产税的税收情况,制定的有统一规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的规定,房产税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说我国公民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屋出租权是不是使用权?
    房屋出租权是不是使用权?房屋出租权是可以认定为使用权的,房屋承租权是房屋出租人以口头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与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权利。是日常生活中不动产交易的一种主要形式。按照房屋使用性质.分为住宅用房租赁和非住宅用房租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性质.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按照房屋的租期是否确定,分为不定期租赁和定期租赁:按照当事人的国籍,分为国内租赁和涉外租赁。二、...


·如何写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
    如何写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 原告:???????????? ,男,汉族,1970年9月14日出生,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被告:???????????? ,女,1973年8月20日出生,住址:???????????? 联系方式:???????????? 经常居住地:???????????? 。身份证...


·结婚一年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结婚一年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40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什么
    杭州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包括:如果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