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构成窃取商业秘密罪标准

对于一项发明创造,可以去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但是也有一些人不愿意申请专利保护,因为申请专利保护,期间会涉及到该项发明创造的公开,这对于申请专利人来说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现在的假冒技术也比较普遍,难免会发生在申请专利的公开期间会有其他假冒的类似的产品出现,对于这种行为,如果申请人申请专利成功,还可以返回追究假冒人的责任,但是一旦专利不被认定,那么申请人也无权要求假冒人承担责任,但是申请专利也有一个比较大的优势就是一旦专利申请成功,则将享有独占使用权,任何侵犯其权利的人都可以追究他人的责任,也有权授予他人使用,而对于不申请专利的,由于不需要经过公开期,为个人所秘密使用,这种不愿意申请专利的就是我们所说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固然可以保护地比较好,但是如果一旦出现类似的产品,无论是假冒产品还是他人通过逆向技术所研发的成果,商业秘密保护人也是无权追究让人责任的,比较出名的商业秘密就是可口可乐,虽然市场上出现了百事可乐等类似产品,也不构成对可口可乐的侵权,可口可乐仍构成商业秘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秘密成为一种无形财产越来越受到重视,往往成为市场竞争者的优势所在,商业秘密在市场上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对商业秘密进行法律上的保护也显得尤为重要,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权利,至此,我国法律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条款,并对其中严重情节上升为犯罪,由此可见,我国开始对商业秘密的重视与保护。虽然法律对商业秘密进行了保护,但是实质上想要追究侵权人的责任还是存在一定难度的,商业秘密侵权比较普遍出现的情形有盗窃,以利益相诱惑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等情况可能会发生商业秘密的泄露,以盗窃商业秘密为例,盗窃商业秘密一般指盗窃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得商业秘密,所以如果想要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则在举证期间就商业秘密提供证据或者就商业秘密进行鉴定等,而商业秘密权利人一般都是不愿意配合的,所以想要追究盗窃人的责任也是存在一定难度的。另外,并不是说一旦盗窃商业秘密就会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前提是构成重大损失,至于什么是重大损失,刑法上是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的,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重大损失的,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认定:1.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直接损失和将来必要失去的损失,当然要证明将来的必然损失,也需要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2.损失赔偿的的数额依据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收益进行计算。3.在无法证明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的利益时,以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作为推定损失,但是不得低于正常的商业秘密许可适用的费用,但这种推定并不否认行为人构成侵权。



相关内容:

·关于共同犯罪如何定义2023
    关于共同犯罪如何定义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


·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
    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我们知道现如今要是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即使经过未成年人的同意,那此时也是会被认定为强奸罪,然后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要是对于那种已经成年的精神病人,此时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


·死刑缓刑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死刑缓刑是不是就不用死了?缓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不会执行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只有在二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且属于情节恶劣的,才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如果在二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或虽然故意犯罪,但不属于情节恶劣的,二年期满后,可由法院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可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


·刑事和解后怎么处理?刑事和解后还能起诉吗?
    刑事和解后怎么处理?刑事和解后还能起诉吗? 一、刑事和解后怎么处理? 刑事和解后可以撤销案件。 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和解之后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 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吗? 满足法定条件的是可以判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


·未遂的帮助犯不构成犯罪吗?
    未遂的帮助犯不构成犯罪吗?构成犯罪的,对犯罪予以帮助的,一般构成共犯,即使是未遂,也构成犯罪。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是属于从犯,如果犯罪未遂的,从犯可能会免于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一、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是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考验期的期限如何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


·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


·判刑后对抽逃出资执行规定是什么
    判刑后对抽逃出资执行规定是什么?抽逃出资构成犯罪后的执行规定是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二...


·被判处拘役会留案底么2023
    被判处拘役会留案底么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的,是不会消除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


·非法集资法人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最近几年,在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现象愈演愈烈。非法集资是一种诈骗活动,如果情节严重,会触犯刑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在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判决时,有时候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缓刑,那么非法集资法人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非法集资法人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


·贩毒k粉15千克没有拿钱怎么判刑
    贩毒k粉15千克没有拿钱怎么判刑 一、贩毒k粉15千克没有拿钱怎么判刑? 贩毒k粉15千克没有拿钱也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