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

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 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行合同文本制度,规范当事人的签约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合同文本的制订、发布、印刷、发放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文本,是指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和担保合同等合同的示范文本和格式合同文本。
第三条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依照本办法,负责所在行政区内合同文本的推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同示范文本,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并发布,或由工商行政管理与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制订、发布。
格式合同文本,由行业或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和特殊要求自行制订,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定、编号后予以发布。格式合同文本只限行业或企业内部使用。
第五条 国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发布或国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会同国务院、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订、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可继续使用。
第六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需要修订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修订、发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需要修订的,由原制订机关修订,修订稿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编号后,由原发布机关发布。
第七条 合同文本需要废止的,由原发布机关宣布废止。
第八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经国家、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审定、编号、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监制;行业和企业制订的格式合同文本,须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九条 合同示范文本的发放工作,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
发放合同示范文本可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取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的通知》执行。
第十条 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与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行业或企业印刷格式合同文本未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
(二)非发放单位和个人在市场销售合同文本的;
(三)当事人擅自制订、印制合同文本的。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大连市出台这样的管理办法也是为了使合同文本规范化,规范合同双方的签约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双方应该在管理办法的指导下进行合同签署行为,相关部门也应该根据办法指引来审核合同文本内容。
相关内容:

·国际贸易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 外贸合同范本 ________市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众所周知,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一项特别重要的制度。它不仅关乎着个人企业,甚至是国家的经济利息。也包括了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现象。所以对于违约责任这一制度是国家社会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那么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关于违约责任形式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违约责任形式都有哪些: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


·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处理
    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处理 在平时的生活中总会与他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的作用就是保障当事人双方的权益,确认双方的义务。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违约的情况。如果是终止合同应该具备怎样的条件呢?下面我们来介绍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责任相关的内容。 一、终止的原因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


·先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一、先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 (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义务。 (3)关于协助义务,协助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在...


·如何要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
    如何要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 一、何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虽然是原合同履行的继续,但与当事人依约自觉履行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形式,介入了法律的强制力。不论违约方是否愿意,只要存在履行的可能就要履行,它表明了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是否要求继续履行,可以由当事人根据情况和需要加以选择。如果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


·合同未有开始执行是否有效力?
    合同未有开始执行是否有效力? 一、合同未有开始执行是否有效力 合同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虽然未开始执行但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合同书与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


·合同违约赔偿规定的最高标准是多少?
    合同违约赔偿规定的最高标准是多少?根据这一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


·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一、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同时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担保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无效,包括两种情形:其一是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其二,担...


·不履行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不履行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


·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在合同的分类中,有一种比较重要的,就是商事合同。双方签署商事合同时,如果是双务合同,双方互相负有债务的话,先行履行合同的一方享有抗辩权。通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有效防止合同诈骗的发生,以便维护自身利益。那么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我们不妨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中使用是比较频繁的一项权利,抗辩权包括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及先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的,减少他们的损失,所以比较常用,就应该了解民法典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基本含义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


·合同约定的滞纳金能否视为违约金
    因为普通人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因而有的时候约定合同条款的时候,认为自己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但其实法律方面并不是这样作出规定的,这个时候就很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而在合同当中,有些人约定的是违约金,但有的却写的是滞纳金。那合同约定的滞纳金能否视为违约金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我国现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