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律上夫妻可以作为债务人吗


法律上夫妻可以作为债务人吗


法律上夫妻是可以作为债务人的。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止夫妻双方对其所负的债务进行相关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仅在他们之间产生效力,对外(即债权人)不产生效力。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7、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除了上述的前六种情形,《财产分割意见》以概括式的条文作了兜底式的规定,即“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为实践中的情形多种多样,法律不可能一一列举。


对于“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结合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况,认为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所负之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是否为共同债务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看其侵权行为有没有 使家庭受益。如果其侵权行为使家庭受益,则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没有使家庭受益,则应视为个人债务。所谓“受益”应是指物质利益而非精神利益。一般情况 下,一方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可能使家庭受益,如侵占他人财物;而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则多不能使家庭受益。但是,在具体判断时还是应根据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 和行为人所处的环境等综合分析。


3、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活动所生之债。


被处以罚款,从事犯罪活动被处罚金或被受害人家属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等。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配偶另一方并不明知,或虽事先知道但已表示反对的,此类债务应作为非法经营一方的个人债务来认定和处理。


夫妻是可以作为债务人一方的,对于夫妻间的债务认定,首先是按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债务是否使得夫妻从中受益,或者让夫妻在行使一些一些义务或者责任的时候,与该债务有着联系。如果这些认定条件中有着其成立的点,那么完全将该夫妻认定为债务方的。




相关内容:

·是否赌债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是否赌债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这就说...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双方互抵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双方互抵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只要存在业务往来就肯定和其他结构之间会建立债务债权关系的,可债务债权不及时清偿也必然会导致公司陷入到一个恶性循环的状态当中,不过在双方都互负债务的情况下,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债务债权也能相互抵消。在我国,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双方互抵首先就必须要满足双方都是对方的债务人和债权人,然后不是依债性质等条件。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双方互抵必...


·挪用公款罪未遂量刑都包括哪些要素?
    如果作为我们公民来讲,挪用的公款,作为当事人,可能会得到一定的量刑,所以我们来了解一下,对于挪用公款罪相关的量刑标准都有哪些要素?根据国家的刑法规定,对于非法挪用公款的,应该处以一定的刑罚,详情看下文。对于挪用公款的,应该依照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来刑事拘留或者是判刑。一、挪用公款罪未遂量刑的简要介绍挪用公款罪既、未遂的判定标准,在理论和实务界素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挪用”,用文义上分析,应包括挪动...


·欠钱不还的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找不到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经常在说债权债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中,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在法律中对于债权和债务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到底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又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债务的概念 (1)会计意义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


·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写借条并非本意,是被人胁迫写下的,想要避免承担清偿责任,就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在被胁迫写下借条的,否则,仅凭口说是被迫,法官是不会相信的。那么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一)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三)与对方接触时...


·夫妻单方面借钱是不是要共同的承担
    夫妻单方面借钱是不是要共同的承担 一、夫妻单方面借钱是不是要共同的承担? 能证明是个人债务的话,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 该条虽推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同时还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欠钱不还缺席判决的后果是怎样的?
    欠钱不还缺席判决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缺席判决的界定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二、欠钱不还缺席判决的后果...


·借条担保书写时需要注意什么?
    借条担保书写时需要注意什么?借条担保书主要分标题、称谓、正文、落款等几部分:1、标题。贷款担保书的标题一般采用“担保性质十文种”的方式,如“信用担保书”,“不可撤销担保书”,“五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书”等。2、称谓。指受文对象,即贷款方的名称全称。3、正文。一般分承诺意向(引言)和担保事项(主体)两部分。(1)承诺意向。担保书开头就得开宗明义,明确表示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意向,如“当事人不论由于什么...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一、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应该写男女双方身份信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处理:存款、房产以及其他财产。 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


·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该如何解决?
    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该如何解决?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