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乙方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现在房屋租凭合同对于很多租房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每个人在租房前都需要签署房屋租凭合同,合同签署以后,难免会有一些情况发生,乙方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样的情况应该注意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乙方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文本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年 _月____日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给乙方作_居住__之用。
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因_自身原因__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 乙方需缴纳终止合同之前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视电话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于 年 月 日搬离。
三、 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根据合同及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原预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还给乙方,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押金、租金。
四、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等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根据相关的规定,乙方单方解除房屋租凭合同必须满足以上我们整理的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允许单方解除合同,合同不管是对于甲乙方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出现了以上的问题或者违约甚至更严重的行为,另一方都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者起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内容:

·2023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一、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特殊约定,婚后买房写谁名都一样。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一、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是:(1)共同共有的基础是共同关系,最常见的是夫妻家庭财产。他们对共有财产不分各自的份额,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也不能要求分割。(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他们经平等协商进行管理、支配和进行处分。(3)共...


·公民的财产有不被侵犯的权利。在公民的所有财产中,房屋作为不动
    公民的财产有不被侵犯的权利。在公民的所有财产中,房屋作为不动产,根据国家的规定要对其进行登记。在日常交易中,只有确定房屋的权属才能更好地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否则就会导致一房多卖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了更好地规范房屋登记行为,国家出台了房屋登记管理条例,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该条例的具体内容吧。 房 屋 登 记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归婚前买房者所有。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上涨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有哪些?
    第一、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直强调大家一定要针对二手房的相关重要证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直强调您一定要针对二手房的相关重要证件进行过目,而且必须确保证件的所有来源都是合法的。除了房产证以外,土地使用证也是比较重要的,土地使用证肯定会进行过户的,在过户的过程当中就必须交了一些税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费用标准是什么?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费用标准是什么? 二手房土地证如果是出让性质只需要缴纳33元工本费,如果是划拨性质则需要缴纳地税评估价1%作为土...


·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
    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个人资信证明: (1)申请人一般须为两人以上。申请人应当提供一份申请书,表明两人愿意共同申请贷款,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和风险; (2)出示申请人各自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纳税证明。有兼职的,出具兼职收入证明; (3)提供个人财务情况,包括有存款情况(人民币、外币),拥有私车情况,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情况。应出示存折原件或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4)贷款申请人提...


·经济适用房子女继承可以吗?
    经济适用房子女继承可以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规定,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经济适用房应该不存在不能继承的问题。并没有具体规定说明经济适用房不能继承,因此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 二、经济适用房继承条件是什么? 1、上海 上海出台《关于经...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房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房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同时还会把约定好的租赁期限一并写入所签订的协议当中。虽然具体的租房期限由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但我国法律却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高期限作出了限制。那到底是如何对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


·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其实对各农村地区的直接管辖权利也是属省会政府的,农村的具体工作虽然在村委会的组织下进行,但对于安徽省政府作出的一些相关规定肯定也是要优先考虑的,而且安徽省范围内的农村决定改造或者使用,这不是由村委会有权利决定的事情。有部分安徽农村地区的公民们急于的了解,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


·上海他项权证和房产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上海市商品房价格很高,一套普通住宅都在几百万以上,年轻人买房,基本都是通过办按揭实现的,这样会涉及到很多材料证件,其中就包括他项权证和房产证。这两个证是不一样的,那么,上海他项权证和房产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海他项权证和房产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他项权证办理: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


·房屋出租人不是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就万事大吉了,房屋出租人的
    房屋出租人不是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就万事大吉了,房屋出租人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房子的过程中近年来总会出现一些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双方并不明确自己有哪些义务。那通常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呢?而在租赁房屋的时候这个租期又是多久?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