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辩护全覆盖看守所内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辩护全覆盖看守所内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在看守所期间,犯罪嫌疑人自己因为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


第二条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除前款规定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二、当事人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本人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犯罪嫌疑人还尚且在看守所羁押的阶段,也根本都谈不上此时就需要律师为其进行辩护了,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之前,在看守所关押的这段时间,有可能就是为了,方便公安机关调查清楚案件的实际情况,但是从进入到看守所的那一刻开始,犯罪嫌疑人和家属就可以根据情况申请法律援助了。




相关内容: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电视、电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如广播电台发射和接收电波的机器设备、电话交换设备、通讯线路、收发电报的设备、电视收发设备等这些设备必须是正在使用中,并且是直接用于广播、电视、电信的设备。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过失损...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怎样的
    正当防卫是我国法院赋予我国公民的权力,但是正当防卫的权利并不允许被滥用,在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的时候,如果防卫过当的话,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但是法院在判决防卫过当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怎样的?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怎样的?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防卫过当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的它是在保护合法权益,制止不法侵害过程中出现的,这种目...


·行政枉法裁判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行政枉法裁判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依据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读职犯罪案件(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399条)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


·构成过失犯罪条件包括哪些
    相信您都清楚我国的刑事犯罪具体分为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而《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是比较多的,通常构成过失犯罪的处罚也比故意犯罪的处罚低一些,那您知道构成过失犯罪条件包括哪些吗?下文中我们为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过失犯罪条件包括哪些 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1、行为人不负责任;2、...


·公职人员被拘役有什么后果?
    公职人员被拘役有什么后果?公职人员被判刑,公职不能保留。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包括缓刑)的,单位将会给予开除处分,没有公职存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


·恶意诉讼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即可立案。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


·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
    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一、死刑立即执行的意思是什么死刑立即执行其实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二、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性规定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2、原一...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时效如何计算?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时效如何计算?1、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时效应当遵从刑事诉讼追诉时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是处理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时间为1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


·刑诉法移送案件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公检法机关最重要的三个部门之间的权利是相互制约的,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每一个部门行使的职责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说公安机关仅仅是负责侦办刑事案件的,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权力直接起诉犯罪嫌疑人,在这一过程当中就涉及到案件的移送。接下来您就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移送案件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诉法移送案件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卷宗移送主义,原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


·肇事撞死人全责拘留多久?
    肇事撞死人全责拘留多久?撞死人全责会被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酒驾被撞住院了会被拘役吗?
    酒驾被撞住院了会被拘役吗??1、酒驾被撞住院了有可能会被拘役,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是二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什么情况下判缓刑,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对于罪犯来讲,要是能够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这也是一种机会,毕竟在缓刑考验期间认真遵守相应规定,没有再犯新罪的话,那最终是可以不被执行原判刑罚的。那实践中究竟什么情况下判缓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情况下判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