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跑路 业主贷款可以停贷吗? 开发商跑路 业主贷款可以停贷吗? 不可以,贷款是您和银行之间的,和开发商没有关系,您还得继续还贷,但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起诉开发商。 二、开发商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 “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
·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1、木马计讨债法 (1)在讨债过程中,特别是与对方接触时,以好象关注、有兴趣,甚至认真思考对方建议的态度迷惑对方,把对方的信息搞到手,再反过来攻击对方,以求有利于已的条件的做法。 2、针锋相对讨债法 (1)是强攻战的一种,是在讨债过程中以绝不退让的强硬立场迫使对方让步的策略。 (2)操作技巧:说话切题;锋在有理,而不在于扯着嗓门高叫。 3、最后通牒讨债法 (...
·借钱没欠条能报案吗 借钱没欠条赖账不能报警,不属于公安受理范围之内。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诈骗行为的话,是可以报警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二者不一致时,应如何确定呢?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
·新刑诉法拘留条款有哪些 一、新刑诉法拘留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
·起诉离婚也可以要求被告付款吗? 起诉离婚在我们生活中很常见,很多夫妻感情不和最后矛盾激化选择离婚来解决,在离婚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来保障离婚双反的利益不受损失,那起诉离婚也可以要求被告付款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起诉离婚也可以要求被告付款吗? 诉讼费由先行提出诉讼的一方垫付,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会判决由哪方承担,但婚姻诉讼费用一般是各负责一半。如果没什么财产,诉讼费用也是很...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谤色彩言论的网络诽谤行为时有发生,完全无视法律,将论坛搞的乌烟瘴气。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系统来规范网络诽谤行为,由此造成网络诽谤行为在司法认定中面临诸多困难。那么,网络发帖诽谤鉴定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网络诽谤 网络诽谤是指借助网络等现代传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
·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如何承担离婚债务 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如何承担离婚债务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很多方面的东西做出处理,其中就包括夫妻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其中在有债务的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才需要进行处理,那么此时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
·离婚判决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离婚判决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能够证明为个人债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 2、借到的款项...
·债权债务及其他清理情况报告 债权债务及其他清理情况报告 一、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二、债权债务及其他清理情况及报告 对于债权债务的清理对于公司来讲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提供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的相关内容...
·连带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连带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2、所谓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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