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申请仲裁是否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仲裁是否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不会,按照相关的案件进行办理的。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只能去找劳动局的仲裁委。可以找些证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然后,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二倍工资。


二、劳动仲裁法:


适用范围


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适用于以下劳动纠纷: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有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四、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什么?


1、不要超过时效


当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劳动者在与原单位结束劳动关系时,要注意自己的权益是否受损,诸如工资、加班费的支付和社保费的缴纳是否有漏缴现象。如果发现有问题,就应及时通过有效途径解决,一旦超过时效,就无法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支持。


2、不要口说无凭


广大劳动者平时要增强证据意识,尽可能保留自己在单位期间的有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资单等等。一旦劳动权益受到损害,这些证据都能助你一臂之力。


3、不要告错地方


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劳动者在劳动纠纷过程中,可以向相关的劳动机关申请相关的劳动仲裁。但这类劳动仲裁后可以不用解除相关的劳动合同,相关的劳动双方需要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可以解除相关的劳动合同,进行相关的办理。




相关内容:

·怎样确保能收回工程款 ?
    怎样确保能收回工程款 ?一、怎样确保能收回工程款 为了避免出现工程款收不回来的情况,可以通过一些法律手段来进行规避。 第一,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 过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套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格式范本,该范本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其中的许多条款已经不再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及适应市场需要,为此,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配合国家近年来一系列法律法...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对上海市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一个监督管理,对于建工程质量有一个管理办法之后,才能更好地保障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家的标准,也会少一些豆腐渣工程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义务,保证建设工程质...


·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属于克扣:(1) 国家...


·工程质量罚款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工程质量罚款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我国,如果工程完之后是需要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如果说质量不过关的话是需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额罚款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实际上很多人就想要知道工程质量罚款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关于施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工程质量内部“三检制”原则:施工班组和专项工长自检、专职质检员检查、项目经理...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虽然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会让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但毕竟终止和解除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与解除的条件也是不同的。那到底能够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


·拘役过可以出国劳务么?
    一、拘役过可以出国劳务么?一般办签证是要提供无犯罪证明的,被拒签的概率是极高的。拘役在中国属于一种刑罚,你被拘役的记录可能导致你无法入他国国境,只要你能提供出无犯罪证明,且材料是正规盖章过的合法的,至于采取何种方式没人会关注。出国劳务,亦称劳务出口,是指劳务出口国(输出国)向劳务进口国(输入国)提供劳动力 或者服务,以谋取经济利益,获得外汇收入。出国劳务可以说是一种无形的劳务贸易。中国公民申请劳务...


·涨工资申请书怎么写?
    涨工资申请书怎么写? 涨工资申请书和一般的申请文书格式大概类似。涨工资申请书的格式包括了标题、开头尊称(称谓)、内容(主要是申请涨工资的理由)、落款。涨工资涨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在申请书中表明。以下是涨工资申请书的范文,仅供参考。 涨工资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作为一名员工,我很喜欢自己公司,更热爱自己的工作。出于本人办事的执著,对工作认认真真、坚持原则,纵然工作中不断有棘手...


·各级工伤鉴定标准
    各级工伤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2、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一、大学生索取误工费案件的审理时限一般是多久?
    一、大学生索取误工费案件的审理时限一般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吗?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原劳动部《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3〕224号)规定,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但是如果承包合同中包含有工资福利等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则该合同带有劳动合同的某些属性。职工与企业因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