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有的时候法官在对犯罪分子做最后的处罚时,可能会宣告免于刑事处罚。那究竟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呢?而法律规定的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叫免于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如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工具,被胁迫参与犯罪,正当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中止行为等,都可以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必须依刑法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确定。免于刑事处罚,是刑法认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这里说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还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序,只是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不能认为是犯罪;情节轻微是受刑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只是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但其行为已超越违法的程序,构成犯罪,但依刑法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刑事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
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除处罚、免除刑事处罚。指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但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1、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但给犯罪人非刑罚处罚。
2、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除处罚、免除刑事处罚。指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但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1)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但给犯罪人非刑罚处罚。
(2)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也不给非刑罚处罚,即单纯宣告有罪。
阅读了上述文字后,我们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对犯罪分子免于刑事处罚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最后免于了刑事处罚,但仍然是作出了犯罪认定的,因此也是会留下案底。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盐城律师。



相关内容:

·抢劫罪入刑金额是多少钱?
    抢劫罪入刑金额是多少钱?1、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2、《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关于盗窃罪吉林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盗窃罪吉林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价值2000元为“数额较大”,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盗窃价值3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盗窃价值3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


·什么案件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什么案件可以提起刑事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除外);(...


·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今生活中信息流通方便快捷,但一些公民的个人信息也容易遭到泄露,犯罪分子把个人信息进行交易换取钱财,有时还会对公民造成生活骚扰,使人们的权益受到伤害,国家逐渐重视打击这类犯罪。那么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的我们进行了回答。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立案标准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


·犯了强迫卖淫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强迫卖淫罪怎么量刑处罚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废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二)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三)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强迫卖淫...


·上门打人致轻微伤量刑的处罚是什么?
    在生活中发生矛盾,有人通过武力来解决,受害人受伤,打人者不仅要赔偿医药费等一系类费用,还要根据受害人的身体情况的严重性,受到法律的相关制裁,那么上门打人致轻微伤量刑的处罚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的文章中了解一下有关的情况吧。?? 一、上门打人致轻微伤量刑的处罚是什么? 1、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1、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欺诈发行股票的...


·强奸罪的客观成立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客观成立要件有哪些1、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


·缓刑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触犯后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为所犯的犯罪案件严重程度不同,所以判处的刑法也会有所区别,其中缓刑就算是轻微处罚手段,那么在缓刑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根据规定首先要对缓刑期间写明个人总结,同时司法部门会根据考核的结果进行处理。 一、缓期结束办理手续 缓刑期满后需办理的手续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侵占罪盗窃罪该如何区分?
    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行为,虽然可以认定构成犯罪,但此时却无法准确的定罪,尤其是对普通人来讲,由于对法律不是很了解,因此就判断究竟构成哪个罪名。其实也就是一些罪名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导致不能准确区分。那其中侵占罪盗窃罪该如何区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


·鄂尔多斯醉驾情节轻微能缓刑吗
    鄂尔多斯醉驾情节轻微能缓刑吗?鄂尔多斯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个地区。醉驾属于刑法,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有悔过意思和积极改造表现的,经过审核后,有可能获得缓刑。情节轻微的醉驾量刑,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此之外,还要符合其他三项条件。缓刑期间有缓刑考验期的规定,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管理监督。 一、醉驾惩罚规定 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 ...


·没有参与犯罪能超期羁押吗
    不能,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以及其他辩护人认为存在超期羁押的,有权向做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上级检察院进行投诉。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约见驻所检察人员对超期羁押进行投诉。1,向上级法院、检察院提交诉讼申请(原告硬也不能硬到市里、省里吧,市里省里不可能没人公道点的),这个途径是最正规的,也是最慢的,效果也许不显著。2,制造新闻舆论。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0日。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