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委托合同要式合同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

委托合同要式合同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委托合同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关于委托合同有很多不同的情形,有许多需要进行委托合同制定和签订的朋友们在询问:委托合同要式合同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因为了解该问题有助于解决委托合同的成立的问题。因此,下面将就该问题从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入手向各位作具体的介绍。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经济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受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在有些情况下,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
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四)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五)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通过上文的介绍,现在我们回头来看开头提出的问题:委托合同要式合同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已经能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那就是委托合同不是要式合同,二者没有包涵关系,因为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不以标的的交付作为相关合同的成立要件,对此您一定要分清楚。
相关内容:

·建设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设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是比较多的,而这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您知道建设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吗?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会怎样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会怎样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法定事由而导致合同中止,从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处于暂停状态。那么合同效力中止会怎样?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合同中止的定义合同中止是合同关系暂时中断,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


·怀孕了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您都知道在劳动合同期间,孕妇有很多不可侵犯的权益,这体现了我国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原则。那么其中有一个问题,怀孕了合同到期了怎么办?我们下面将通过相关法律知识给您支支招。 一、孕妇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一、什么是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可继续履行合同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继续履行必须可能。 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


·造林承包合同书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如果说存在着一些承包的话,那么是需要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书的,承包合同当中主要是约定双方当事人的一些权利以及义务的履行,并且可能会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造林承包合同书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造林承包合同书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充分地利用 县丰富的林业资源和乙方的技术、管理和劳动力优势,促进资源的开发...


·货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货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当事人在订立的时候都应该小心注意,毕竟这是与我们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稍不注意可能就会给自己造成损害。针对货运合同,在订立的时候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您货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紧急突发处理方案、信誉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货运合同的目的,...


·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
    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 5、利率为月息 ‰。 6、还款方式...


·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 在我国,其实有些法律法规之间的法条都是相互制约的。比如说我国的合同法虽然是一部纯粹的民事单行法,但是合同法在进行制定的时候,是以民法总则为依据的。尽管如此民法总则和合同法之间的关系可能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 您好,民法总则是今年才最新颁发的关于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范,合同法则是一部民事单行...


·配偶一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效力,也就是指的我国法律所赋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而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相应的约束力。一般来说,合同效力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是:一是从权利层面上来说,当事人的相关权利是依照法律而受到保护的;二是从义务层面来说,当事人是需要根据合同上面所约定的履行相应义务的,要不然就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三是在一定前提之下,是对第三人能过产生约束力的。2、合同的效力从狭义上来看,它一般指的就是那些有成立且有效的合...


·合同违约金定金可以同时适用
    合同违约金定金不能同时适用依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可见...


·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为多久
    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为多久 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活跃度显著提高,这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在与被害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合同诈骗危害严重,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在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的情况下,自然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此时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为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为多久 有下列情...


·餐饮饮食服务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对于长期提供餐饮服务的时
    餐饮饮食服务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对于长期提供餐饮服务的时候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确保合作的过程中双方的权利都可以得到很好的保证。一旦出现纠纷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所以在餐饮饮食服务合同中的主要事项有哪些呢,如果要拟写一份餐饮服务合同又该都写明哪些款项呢。 餐饮饮食服务合同模板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在自愿、平等、协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