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检察院批捕法院有可能判缓刑吗?

一、检察院批捕法院有可能判缓刑吗?检察院批捕的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判缓刑的,两者没有直接联系,检察院批捕后的司法判决应当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如果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无罪,人民检察院不服的,可以抗诉。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说就是有犯罪前科。二、免予刑事处罚与无罪判决的区别1、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如上所述,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一个是实体法,一个为程序法。2、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从《刑法》第三十七条我们可以知道,免予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只有当两个条件同时符合时,才能适用免予刑事处罚。应该指出的是,在刑法总则和分则中,我们还多次看到“免除处罚”这个概念,免除处罚与免予刑事处罚二者的法律实质后果都是定罪而不处罚,但它们是性质不同的两种刑罚适用制度。免予刑事处罚并不排除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实际上从《刑法》三十七条后面的规定我们就能理解:“……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无罪判决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为:“……(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即当法律规定为无罪的和证据不足的应当作无罪判决。这与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有明显的区别。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随法选择。法律规定应当免除刑罚的,必须判决免除刑罚,如《刑法》二十四条规定对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的则可视案情具体情况选择决定是否免予刑事处罚,如《刑法》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关于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三百九十条关于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免除处罚。需要明确的是,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和法院是否适用缓刑是两个独立的司法程序,中间没有必然联系,检察机关是否批准应当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认定,而法院是否作出批捕也是根据案件的后果和法律适用性进行判决,都是两个司法机关在执行司法程序时履行相关责任的体现。



相关内容:

·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条件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普及,如今很多人们的法律意识很高,在生活中都会在受到侵犯时候就在第一时间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一般都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打官司,涉及的法律就是刑诉法,要有所了解,那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


·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一、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持刀抢劫还致人死亡的一般就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应该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抽逃出资后补足出资的是否构成犯罪
    抽逃出资后补足出资的是否构成犯罪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然而很多时候,都是“有出无进”,往往等到被发现时,才会想到重新补足出资。但是抽逃出资,是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情况严重的,甚至涉嫌抽逃出资罪,不是简单将出资重新补足就没事的。要是公司股东涉嫌构成抽逃出资罪的,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又持续投资,且其最终抽逃注册资金的准确数额无法确认,但其...


·强迫卖淫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强迫卖淫罪既遂法院如何判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废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二)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三)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强迫卖淫罪...


·最新刑诉法关于作证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不管是哪种案件,证据都是法院最终定案的依据。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在庭审阶段,会综合各种证据还原犯罪真相,其中就包括证人证言。对案件知情的人出庭作证是义务,也是法律要求的。那么,最新刑诉法关于作证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有关知识。 《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作证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如何认定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实际案件中,如果单位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除没收全部财物外,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追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那在实践中,我们该如何认定单位受贿罪呢?换句话说,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如何认定单位受贿罪认定单位受贿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本罪的对象是财物、回扣、手...


·嫌疑人不认罪是不可能取保吗?
    在这个形形色色充满着许多诱惑的世界,很多人对待新鲜的事物都难以抵挡自己的好奇心,总是想着天下掉馅饼的事,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终有一天会被法律所惩罚,即便犯罪嫌疑人被抓之后还是会想尽各种办法逃脱不认罪,那么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是不可能取保吗?法律对于这方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嫌疑人不认罪是不可能取保吗?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


·中国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中国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包庇和妨害作证罪都有什么区别
    包庇和妨害作证罪都有什么区别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犯罪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虽然两罪的直接客体都是简单客体,但前罪侵犯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后罪侵犯的则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追诉和刑罚执行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前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后罪则表现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3.犯罪主观方面的要求不同。妨害作...


·在我国,因为司机醉驾的话已经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免于被检察
    在我国,因为司机醉驾的话已经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免于被检察院起诉。不过在移送检察院起诉之前,公安机关需要在证据、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才可以移交到检察院。所以多数醉驾司机其实在醉驾以后也是比较关心在我国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这一问题,所以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


·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您都知道缓刑是有考验期的,而一般说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其实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这关系到罪犯切身利益的问题,同时也是很多人重点关心的内容。那到底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缓刑考验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