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效力

婚内协议有财产方面的协议和人身关系方面的协议。关于财产协议的效力认定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准。那具体说来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具体来说,婚内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而言具有合同约束力。
按照《合同法》,合同约束力体现为在两个方面: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二、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1、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规定:
(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2、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很多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在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后,肯定是要生效,那么才能对当事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至于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效力,此时具体分为了对外效力与对内效力。对债权人来讲,婚内财产协议是不能对抗其债权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盐城律师。



相关内容:

·写诉讼离婚的书写格式过范文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我国城市居民离婚率居高不小,双方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一方决定起诉的,应该带着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法院提出。起诉离婚可以自己发起,这样可以节约一笔律师费,这样的话,就需要当事人写一份离婚起诉书。那么,写诉讼离婚的书写格式过范文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了解下。 离婚起诉书 原告:马××,男,1961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外语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


·哺乳期离婚后能变更抚养权吗?
    哺乳期离婚后能变更抚养权吗?哺乳期离婚后能变更抚养权,但必须是属于符合能够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在哺乳期内抚养权一般是归女方的,但如果女方出现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男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


·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若干具体意见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若干具体意见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案件的审理,是各地法院较多的案件之一。别看离婚案件法律事实简单,但很多细节上的处理任然是比较复杂的,比如离婚中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情,而且涉及的因素比较多,为此最高法院专门对其作出了一个规定。那么,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若干具体意见全文是如何规定的?详情参考下文。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婚外情怎么抓到算重婚罪?
    一、婚外情怎么抓到算重婚罪?婚外情是属于违反民法典中夫妻相互忠诚的违法行为,而重婚罪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如果只是婚外情没有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会构成重婚罪。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大家都比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之前不可以再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否则构成重婚。2、明知他人有...


·大家都知道,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
    您都知道,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同时也是对法律的蔑视。醉驾情况下事故发生几率大大增加,我们应该做到酒后拒驾的行为。那么,一旦醉驾后,醉驾法庭自己陈述该怎么做呢? 一、醉酒驾驶在法庭上如何做认罪悔罪陈述 参考如下: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道路,现在万分后悔。本人自愿认罪,接受法律的惩罚,恳请法院给我宽大处理,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本人...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不合法生育子女的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不合法生育子女的,比如存有超生、重婚生育等现象的公民征收的费用。而说到什么情况下可免交社会抚养费,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从正面规定,但现实中要是男女生育子女并没有下面几类情况的,则一生不用交社会抚养费,可以说这也是从反面解答了免交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一)夫妻并不符合生二胎的条件,但是却生育了第二个子女的;(二)男女双方在尚未结婚的情况下就先生育第一子女,但如果在生育子女之后60天之内...


·被逮捕后家属可探望吗?
    一、被逮捕后家属可探望吗?1、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可以探望。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已经作出并执行的,家属可以凭借合法身份证明去进行探视,不需要提前申请。不是家属和朋友的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也可以探视。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怎么样保全自己最大利益?
    首先,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的这个离婚率和其他国家相比是比较高的,而且许多人都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情况一点也不了解。大多数人都知道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财产是评分的,但是在有些特殊情况也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那么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怎么样保全自己最大利益涉及到一些什么特殊情况呢,在这里我将为您详细说明关于婚姻财产的相关问题。 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不能分割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起诉离婚要不要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起诉离婚要不要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


·本人法院起诉离婚不到场可以吗
    本人法院起诉离婚不到场可以吗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


·在我国向法院起诉离婚要钱吗
    在很多情况下,有一部分公民都认为,像法院这种国家的公共机关部门,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通常情况下是免费的。其实并不是如此,我国法院在审理任何案件的时候都规定得有相应的收费标准,这一点是需要我国普通公民有所了解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向法院起诉离婚要钱吗? 一、在我国向法院起诉离婚要钱吗? 起诉离婚,原告是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的。依据《诉讼费缴纳办法》之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有多长
     不管以哪种方式离婚的,此时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肯定都是要耽误当事人一定的时间。而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所需要耽误的时间则更多。那么实践中,夫妻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有多长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有多长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