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意识状态良好并且没有接受任何威逼利诱,属于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依法对自己个人财产进行相关处理划分,并且有无相关直接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或者公证处公证的遗嘱设立活动,同时并规定在离世后继承自己财产的相关法定人选。

至于遗嘱继承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一般在法律意义上来讲,是指与被继承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或者是配偶。如果被继承人无直接亲属或配偶,遗嘱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可适当扩大,在与被继承人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人员身上。

关于遗嘱继承人能否跳过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的相关问题,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相关细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其中第1127条明文规定可以知道,遗嘱继承人非法定继承人不可,换句话说,遗嘱继承的范围必须在法定的继承范围之内才受法律保护,法定继承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继承,但重要的是在此范围内遗嘱继承的法律效益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然而,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并不代表遗嘱继承不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如果遗嘱继承要跳过法定继承人,则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可以用受益的方式方法跳过继承人范围进行相关遗产继承活动。对于赠送遗产继承与接受一切赠送的相关法律依据也是《民法典》,其中明确规定了公民有权处理自身持有财产,并且可以通过另一组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予除法定范围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者是集体。

除此之外,关于遗嘱继承人跳过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如下:

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但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遗嘱的设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和自主意识,并且在不受任何威逼利诱的情况下处于完全自愿的状态设立的真实意愿的遗嘱才受法律保护。

同时为保证遗嘱的法律效益,合法的遗嘱必须经过公证认或者是社会公证方可生效。遗嘱分为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两种方式,并由书面形式或者是录音形式的遗嘱形式进行设立,同时要有遗嘱人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都应该有两个及其以上无任何相关利益的见证人在场,此外,见证人也必须具备相关民事行为能力,不受他人胁迫,完全出于自愿的情况手遗嘱设立人委托,此外,见证人不得是出于遗嘱继承范围内或者是作为被赠送遗嘱的人,并且有见证人进行署名签字。至于社会公证遗嘱的进行,则由遗嘱人委托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公安机关在接受到遗嘱继承的委托之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调查核实,证明遗嘱继承的内容真实有效,不许伪造篡改或者是遗嘱设立人被迫进行的无效设立遗嘱行为。遗嘱继承与设立并公证机正式具有法律效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遗嘱继承必须是在遗嘱设立人去世之后方可生效。遗嘱被继承人在生前具有自主意识情况下可以变动撤销自己所设立的依据,同时也可在遗嘱中对继承者进行相关规定,可要求被其继承者或者是受遗赠者所要继承遗嘱从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所要履行的相关义务,如果没有履行相关义务,遗嘱被继承人可以根据你主设立的相关规定向遗嘱单位要求取消被继承者或者是接受赠送遗嘱的继承遗嘱的权利。


相关内容:

·人身损害赔偿继承可以吗
    人身损害赔偿继承可以吗 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当事人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当时当事人死亡了,是否还会有人身损害赔偿?这是肯定有的,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继承可以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继承可以吗 可以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


·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


·人失踪了怎么继承财产?
    人失踪了怎么继承财产?失踪人的财产是不能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而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所以,失踪人的财产不能继承,但应设立代管,《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所以,公民失踪后,上述亲属依顺序享有代管其财产的权利或者负有代管的义务,以保护失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合法的权益。然...


·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
    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 一、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 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而且,我国《继承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继承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继承有法律效力吗有法律效力。第一,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直接通过继承方式来处分。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无效,并且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照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


·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吗
     一、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规定。 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根据由公司章程决定。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


·一、投保人去世以后保险金属于遗产吗?
    一、投保人去世以后保险金属于遗产吗?投保人去世以后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


·民事诉讼法财产继承需要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法财产继承需要什么证据?民事诉讼法财产继承需要的有:1、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3、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4、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如合伙财产等)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继子女和生子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吗?
    继子女和生子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吗?继子女和生子女继承权是属于平等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


·口头遗嘱成立的条件都需要什么继承法明确规定
    口头遗嘱成立的条件都需要什么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适用口头遗嘱需满足以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情况;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要求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


·被继承者需要代写遗嘱找谁代写?
    被继承者需要代写遗嘱找谁代写?只要不是与继承者有关系的人都是可以代写的;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二、代书遗嘱的条件有哪些?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没有抚养权有继承权吗?
    我国是个人口数量较多的国家,人们之间的来往非常频繁,因此我们国民之间的关系非常的密切,而这种密切的关系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其中就包括抚养权和继承权的问题。很多人都会将抚养权和继承权进行捆绑,只要有抚养权的人就有相应的继承权。那么,没有抚养权有继承权吗?一、没有抚养权有继承权吗?我国继承法明文规定可以分配。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