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道路征地拆迁对于很多城市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以及限制,道路中标也是有着征地拆迁相关的规定,对于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的问题,我们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道路中标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征地拆迁的地方一起征地拆迁,征地拆迁的工作几时开始进行道路中标征地拆迁工作就是几时进行。道路中标的拆迁时间是根据征地拆迁地区的相关程序进行。


二、道路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简析

根据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做好征地拆迁前期相关工作。首先,进行公路用地申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必须经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如果涉及到林业或其它特殊用地须经林业和其它相关部门批准。只有公路用地的相关手续符合政府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后,才能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办理公路用地手续的程序为:

1、将公路设计用地图纸报政府规划部门对公路项目选址进行审核批准,获取选址意见书;

2、将经规划部门批复的公路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公路设计用地图纸报国土部门办理用地预审,获取许可批复;

3、将国土部门的用地预审许可批复和公路设计用地图纸报规划部门办理公路用地方案草图(公路用地篮线);

4、将规划部门批复的公路用地方案草图报规划部门办理公路用地建设规划许可证;

5、公路建设竣工后,向国土部门申报办理公路用地红线(公路产权证)。 其次,做好公路用地详查统计工作。 公路征地拆迁是根据设计部门提供的公路用地图纸而进行放桩、核桩及土地、青苗、地表附着物详查和补偿洽谈等多项具体细致的工作。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三项基础工作: 一是根据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分清公路用地项目。一般高速公路需要用地的项目有:

(1)公路主线、桥梁、涵洞、隧道;

(2)沿线收费站、通讯和监控设施;

(3)公路临时停车场和应急救援、管理设施;

(4)公路养护工区及养护设备、材料场、维修设施;

(5)公路环境保护、监测设施(含苗圃)。 二是根据公路项目用地情况,分清征用土地类别。目前,我国土地所有权在形式上有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国有土地所有制两种。在集体土地中,土地类别有山地、水田、菜地、开发平整地、旱地等;在国有土地中,土地类别有国有统征地、协议出让地、行政划拨地、城市化转地等。 三是根据公路用地图纸,做好实地详查和费用预算工作。在开展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之前,我们应该对公路用地边线桩、土地类别及面积和拆迁物数量进行实地核实,按照公路里程桩号做好如下统计工作:

(1)征地范围内有多少土地所有人,各有多少土地面积;

(2)集体土地(包括山地、水田、菜地、开发平整地、旱地等)和国有土地(包括国有统征地、协议出让地、行政划拨地、城市化转地等)各占多少面积;

(3)按照品种、大小点清青苗(抢种青苗可不清点)数量;

(4)按照永久、临时建筑分别丈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并核实清楚被征用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现状等,同时要求建筑物业主提供用地和报建的有关批准资料;

(5)核实清楚征地范围内存在权属纠纷的土地、拆迁物,便于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找到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解决。在做好实地详查

统计工作的同时,根据在建公路当地政府、国土部门对各类土地、青苗及地表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概算出公路征地、拆迁的费用,便于统筹安排征地拆迁资金。

三、 ?根据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做好征地拆迁的补偿及协议签订工作

拆迁的补偿及协议签订工作由于公路征地拆迁涉及到沿线的集体和国有土地的征收及公私(包括外商)经营厂房、村民住宅房屋、临时棚屋、电力线、邮电通讯线等附着物的拆迁。在被征地、拆迁的对象中,大多数单位和个人都能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但也有少数单位和个人不讲政策,漫天要价,阻碍工程施工。为了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要积极做好公路建设和征地拆迁补偿的宣传工作。

1、要积极宣传公路建设的重要性。公路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必须的公益性设施,要让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明白修建高速公路不仅能够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而且还关系到本单位(个人)的切身利益,才能促使他们配合和支持征地拆迁工作。

2、要积极宣传国家对公路征地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其次第47条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以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其它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地表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与此同时,还要向公路沿线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讲清当地政府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便于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接受。超出政府规定补偿标准的土地和拆迁物补偿,可以通过协商或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以及相关程序的知识,道路中标是很多道路中都有的一个小建筑,对于需要征地拆迁的道路遇到道路中标,跟随需要征地拆迁道路的进程进行拆迁,并且给予相对应的补偿给拥有方,进行合法的征地拆迁。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证可以赠送吗?
     一、土地使用证可以赠送吗? 1、除了宅基地是自己的,土地为国家的,但是土地上的东西是私人的,也就说土地不可转,只可租很遗憾,不能办理亲戚赠与,只能办理继承。 2、因为现在农村集体土地证都要符合一户一宅基原则,如果你没有分到一户,那么,可以办理转让过户。如果你已经分到一户了,就办理不了转让过户,只能办理继承。需要你亲戚写遗嘱,过世后才能办理。 3、土地是不可以赠予的,即使赠予也是无效的...


·我国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我国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使用土地,同时规范土地使用的秩序。将土地的所有权收归国有,但是人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国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效率,鼓励人民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人民在使用土地之前,要有土地使用证,只有这样才能依法使用土地。那么,我国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 一、我国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


·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地区的征地与城镇地区的征地是不太一样的,毕竟农村地区的征地涉及到的东西比较多,包括土地、青苗等等。那么您知道最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


·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丹江口近年来的发展势头不容小觑。在城市飞速发展过程中,各种现代化建设与日俱增。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的时候,为了更好的方便工程和美化市容,会向老百姓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过程中,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补偿问题。对于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丹江口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三官殿办事处、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一个有效的证明我们对于土地的使用具有合法的权利的证明,在进行办理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流程和限制条件的。而且,经常会有人问到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的方面的知识,其实,我们只有掌握一定的方法,符合相关的条件,是很容易办理的。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


·拆迁国有证自建房要本地户口吗
    一、拆迁国有证自建房要本地户口吗? 1、拆迁国有证自建房不需要通过户口本,地上房屋的补偿和户口是没有必然关系的。 2、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


·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有什么?
    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有什么? 农村土地赔偿现在已经是一项非常值得关注的大事。政府为了发展建设,经常需要向农村地区征用土地进行城市化建设。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有什么?由于字数过多就不一一赘述,为您整理前面几章内容文件供您阅读。 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有什么?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区别在哪些地方1、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一般来说,前者是业已存在,而后者是许可之前不得为之。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行政确认中未被认可的行为或地位将发生无效的结果而不适用法律制裁;而在行政许可中,未经许可而从事的行为将发生违法后果,...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大类,一般来说集体土地不得租赁,如果需要租赁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的规定,提出申请,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租赁。根据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对于想租赁集体土地的个人或者团体一个个具备怎样的资格呢? 一、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条例细则是怎样的?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条例细则是怎样的? 海南省地处国家最南的省份并且四面环海,涉及海南省当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标准,就会有不一样的地方,那么具体的实施条例和细则是怎样的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征地补偿的标准应该,给予,并且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条件下才能够进行。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2017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


·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的规定是: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