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给工资吗?

一、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给工资吗?


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去新单位工作!


没有签合同辞职,公司应该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二、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不管职员与用人单位有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职员都是不可以说走就走的,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知会用人单位,否则可能会得不到工资,这是由于此种行为可能会使公司的运转不正常。一般来说,需要交接完手里的工作之后,才可以离职。




相关内容:

·商品房工程质量规范是什么?
    商品房工程质量规范是什么? 房屋是人们生活起居的场所,房屋也是个人的私有财产。所以很多房主在购房的时候,会对自己的房屋进行严格的检查。避免自己入住的房屋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为自己以后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房地产开发商也为了保证自己的房屋能够有一个好的销量会对房屋质量有严格的要求。那么,商品房工程质量规范是什么? (一)、商品房工程质量规范是什么? 一、楼地面: 1、空鼓:现场情况:现场检...


·男方没工作女方应付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在解决任何方面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处理很多问题,因此在离婚的时候要依法来解决,通常都是依据婚姻法来解决,那男方没工作女方应付多少抚养费?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男方没工作女方应付多少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


·不同地区工伤赔偿标准一样吗?
    不同地区工伤赔偿标准一样吗?不同地区工伤赔偿标准不一样,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


·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有什么相关规定?
    工人在用机器作业时极有可能使手指受伤或被割断,双手是人进行生产劳动最重要的部位,对于残疾人更是表达意愿感情的工具。我国伤残等级从一到十等级严重程度递增,关于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规定中明确写明手指部位缺失受损的有四级伤残和六级伤残。除了工伤标准外法律还有哪些规定?整理了如下资料可供参考: 一、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 “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轧断一节的”...


·没写日期的劳动合同生效吗?劳动合同有效期怎么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的时候,用人单位是需要与老中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有很多,必备的要素的,对于没写日期的劳动合同生效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 ?没写日期的劳动合同生效吗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签订时间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张所...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客体是什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数额较大的话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那具体来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客体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客体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


·一、最新工伤认定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一、最新工伤认定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最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司法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生活当中有一些安全事故突如其来,给您造成了一些人身和财产上的损失。当然在安全事故发生以后,国家肯定会组织相关人员及时的进行补救的。如果说是因为工程质量量成了一定的严重事故的话,肯定需要将工程质量事故进行等级上的划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根据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工程质量问题分为四个等级:一...


·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
    企业的员工如果在工作时受伤是会被判定为工伤的,这时企业就需要对员工的伤负责,并且进行一定的赔偿。不过赔偿会根据工伤伤残等级而有所不同,所以这时许多人就想知道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 一、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 工伤认定后,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一般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申请就可以,他们会通知你准确资料和什么时间去伤残鉴定的,伤残鉴...


·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农民工作为用工领域中的弱势群体,经常面临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事情。《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律,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有非常大的作用。那么如何加大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保护力度?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这篇问题和您探讨一下。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工伤保险缴纳率还很低,尤其在一些小型、微型企业难以落实。工伤保险是农民工最关注的社会保险,因为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分布在建筑...


·员工在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员工在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


·工伤过了20年怎么办
    20年前工伤可以享受新工伤保险待遇。20年工伤,是老工伤,按国家规定,其中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的,已经纳入社会统筹,可以按现行规定享受新发生工伤保险待遇。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予支付,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