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不服超过15日还能再鉴定吗? 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会被认定为工伤,此时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等级结果取得赔偿,不同结果补偿金不同。工伤鉴定不服超过15日还能再鉴定吗?工伤复查鉴定申请期限是由劳动部门规定的,会印在决定书上,若是不服结果,可申请复议或者上诉。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工伤伤残鉴定基本办理流程 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经劳动部门认定...
·离婚时没工作争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对于大多数的女性职工来说,结婚生孩子以后,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将孩子暂时有家里面的老人来抚养。但是也并不排除有一些结婚以后,完全就将生活的重心转移到了家庭。因此有一部分女性在离婚的时候考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离婚时没工作争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离婚时没工作争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是双方开展合作的纽带,那么,对于建设工程中的资质问题造成的合同无效要如何处理,想必这还是部分人心中的疑惑,接下来,为您解答。 一、无效合同的界定: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
·一、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有什么? 一、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有什么?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主要是原来的公司可能会继续给你交保险,但对你下一份工作是非常有影响的: 1.若你进了下一份工作,你的社保需要由下一个单位负责; 2.未解除劳动合同,下一个单位可能不会和你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对未来事业有影响。 扩展资料: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是什么 当我们踏入一个大城市,到处是高楼林立,这些建筑构成了城市新的发展面貌,也是城市繁荣繁华的象征。这些建筑也是由一砖一瓦而修建成的,背后是很多人付出的心血。只有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把关,才能够实现建筑的成功。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是什么?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
·腰椎l1压缩性骨折工伤算是几级?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受伤是一件在所难免的事情,不可能因为害怕受伤就不去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高空作业或者施工等一下危险性比较高的工作。当然,我国对于工伤也有一定的赔偿补助的照顾。那么,对于腰椎l1压缩性骨折工伤算是几级?今天,我们给你答案。 一、腰椎l1压缩性骨折工伤算是几级 职工工伤致L1腰椎压缩性骨折前沿高度减少小于1/2者应评定为九级伤残,达到1/2以上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者应评定为八级伤残...
·刑事羁押期间的工资支付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羁押期间的工资支付是怎样规定的?被羁押期间的工资,按如下规定执行: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2、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就是他们的经营、活动范围,民事行为能力则与他们的权利能力相一致...
·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 女职工要是确诊怀孕的话,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就要小心谨慎了,不然生出来的孩子可能会有先天的缺陷,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流产。同时,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一些禁忌的劳动。那么法律规定的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哪些劳动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劳动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在这个社会,提倡农村城市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对于农民来说,自己是整个家庭的支柱,不得已才会出去工作,而自己工作到最后却被恶意拖欠工资,当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肯定会毫无想法,我们可以介绍几个方法,希望可以帮助每个农民工。 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以下几种做法: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
·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没有什么作用,不建议大家报警。遇到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的违法犯罪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每月1000元,但用人单位却只支付给劳动者950元,则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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