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1、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2、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3、《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4、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但是对已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二、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在婚后出现了任何的感情问题或者意外情况时,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办理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协商一致时,也是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办理,这也是最有效的方便的方式。



相关内容: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一、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现在结婚之前男方都会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诚意 ,那要是在以后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否要归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


·诉讼离婚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可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


·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可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可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离婚诉讼需要律师吗?
    离婚诉讼需要律师吗 有些人查看了一些婚姻法律知识或者阅读了一些书籍,就自认为自己足可出庭应对,不必聘请律师。 这其实是危险的尝试,以自己的权利作赌注。 实际上,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决非一朝一夕所能掌握,一个你不注意的细节可能就是案件的关键,而诉讼程序、举证技术和决窍、询问应答技巧、随机应变能力等也非专业人士所能把握。 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委托律师代理。 ...


·离婚后父亲作为监护人不抚养子女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父亲作为监护人不抚养子女可以变更抚养权吗?离婚后父亲作为监护人不抚养子女可以变更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


·离婚财产分割二审会如何判决?
    随着现代人情感经历和认识越来越复杂,婚姻观也在不断改变,这些都导致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夫妻在办理离婚时需要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就只有走诉讼渠道,但如果一方或双方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可以选择继续上诉,那么,离婚财产分割二审会如何判决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离婚只要对方不...


·重婚罪有小孩了谁才能主张起诉
    一、重婚罪有小孩了谁才能主张起诉?重婚案件中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但除了受害人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


·一般申请诉讼离婚多久受理?
    夫妻感情破裂后,很多夫妻会选择离婚。一般是因为双方之间先进行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就会选择诉讼离婚。去法院起诉离婚是比较复杂的,很多人都对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不太了解。那么一般申请诉讼离婚多久受理?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相关内容的具体介绍。 一、诉讼离婚多久受理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故意不出庭的,不符合法定的离婚事由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第一次诉讼提起后六个月的,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


·一方不离婚分居会自动离婚吗
    一方不离婚分居会自动离婚吗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是美国夫妇现在很流行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虽然觉得无法再以夫妻的身份继续生活,但鉴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又不愿意舍弃婚姻带来的诸多好处,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个人虽然在名义上还是夫妻,但实际生活中却是各过各的,互不干涉。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


·起诉婚姻无效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处理无效婚姻?
    在处理婚姻案件中,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无效婚姻。它是指出于某些原因,使得已经成为事实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在如今社会,无效婚姻的情况也是非常普遍的。那么,起诉婚姻无效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处理无效婚姻?这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不同类型所需的证据 (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


·如果孕妇想提出离婚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如果孕妇想提出离婚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婚姻法”规定,男子不得在女子怀孕,生子,哺乳和产后一年时离婚。即使在堕胎之后,也无法提及离婚,但女性提出离婚是允许的。 离婚条件 离婚是指通过协议或诉讼终止配偶之间婚姻关系,终止丈夫和妻子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国的规定《婚姻法》,如果关系确实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给予离婚。丈夫和妻子"感情已经破裂"是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解除关系。在此之后,它指...


·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多少钱?
    一、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多少钱? 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的金额为:最高法院公布2017年国家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二、国家赔偿范围 (一)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