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一、招商合同管理的概念
招商合同管理:是招商管理的重要部分,合同的建立是商户与公司合作的开始,合同数据决定了商品的销售,利润的计算,租金的核算,招商价外收入的计算及收取等业务。其中包括联营、租赁的合同管理,商品扣点的调整,月租金的调整,联保方案的维护等模块。
二、招商合同管理流程
1、招商文员负责招商部有关合同、协议的领取、登记、保管、分发与存档工作,合同签定盖章之后,原件一式两份,客户一份,公司行政部档案室一份。招商文员必须另外复印三份,本部门留档一份,物业管理一份,财务一份,每份合同必须由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以便备查。
2、招商总监负责招商人员签定的合同、协议的审阅,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3、招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租金价格与客户进行谈判,如果有主力店或著名品牌店的客户,租金浮动应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与客户谈判。
4、招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有关合同范本进行相关合同的填写,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告知经理同意后方可受理。
5、招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流程进行合同、协议的领取、签定、交纳等。
6、招商人员在填写完相关合同后,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合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后方可盖章。
7、招商人员在签定相关合同时,必须保证公司利益。
8、招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对客户进行租金的交纳工作,逾期或少交的客户,公司将对招商人员的奖金进行滞留。
9、如果招商人员没有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操作,造成的后果有本人负担,造成的严重的经济后果公司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10、《合同、协议》的签定流程:
1)招商人员到文员处领取合同、协议,并做好登记工作。
2)签约完毕后及时交回文员处,文员应做好归档工作。
3)当天没有签约完的合同、协议,下班前应交回文员处。
4)招商人员在签定完后,应将客户的资料、相关手续一并交回文员处
三、招商合同管理规则:
1、一个供应商只有一份合同
2、按供应商+结算方式管理
3、可按照不同店续签合同
4、扣项拆分到品牌、门店
5、费用生成方式到品牌、门店
6、年度费用进入系统、可分批确认
综上所述,根据上面的介绍,招商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了合同的登记与存档工作、根据合同对客户收取租金。企业在招商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各种招商方案,吸引商户前来投资。做好招商合同管理工作,有利于企业对招商工作进行整理,更好地进行招商引资。
相关内容:

·最新文件柜购销合同完整版
    最新文件柜购销合同完整版 文件柜购销合同格式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乙方:(供应商) 签约时间: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购销合同违约金到底有没有上限,因为现代人们法律知识的薄弱,双方当事人也因此产生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不仅牵扯大量的精力,还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为了更好地让您了解并会运用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的知识,我们今天就为您讲解一下相关知识。 一、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合同违约金上限,合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


·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一、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1、经济合同纠纷。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2、房地产合同纠纷。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技术合同纠纷。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4、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纠纷。 5、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包括著作权与商标许可证使...


·股权转让协议盖公章还是合同章?
    股权转让协议盖公章还是合同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出于股权治理的需要,为了优化股权结构,经常对外转让股权。双方会签署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好股权转让的各种注意事项,并且最后盖章确认。只有双方都签字盖章,协议才可生效。那么股权转让协议盖公章还是合同章?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股权转让协议盖公章还是合同章?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 ?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1、买卖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承揽合同的标的则是特定的劳动成果。...


·维护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维护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维护服务合同注意事项 因维护合同涉及的可能有服务器维护、电梯维护、道路养护等诸多具体事项,应根据具体事项具体拟制合同细节。 合同主要架构可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项目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技术资料的保密;风险责任的承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软件维护服务合同范本 ...


·如何确定销售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销售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现实经济生活中,交易双方因对销售合同的履行不一,纠纷自然随之而起。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不得已走向法庭诉讼时,如何及时确定销售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呢?看似问题简单,实则是当事人维权第一步,就由我们简要为您概述。 为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9月12日作出了《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并明确规...


·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一、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民法典不承认合同的默示变更。所以默示变更合同的方式如果对方不承认,是无效的。 合同内容变更是指合同主体保持不变,在保留原合同实质内容基础上[同一性],使合同内容[合同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单方面 修改或篡改合同,对原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应,修改无效,原部分保持效力。恶意修改导致损失的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二、合同变更的基础 原已存在有...


·趁不注意撕毁对方合同犯罪吗?
    趁不注意撕毁对方合同犯罪吗?不属于犯罪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


·抗辩权担保合同中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抗辩权担保合同中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抗辩权,在合同中,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正常我们理解的抗辩权是有当事人行使请求权,继而相对于这个请求权进行对抗的权利。现在我们就为您说一说抗辩权担保合同中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这方面的知识 一、抗辩权担保合同中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保证合同单务性、无偿性的特点,决定了保证人对于债权人只能享有消极的防御权利——抗辩权,此权利于保证人意义甚巨,故有...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赠与合同多采用条文式结构,其写作格式与合同的一般书面结构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结尾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标题即合同名称,写明赠与性质、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居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当事人基本情况是指要写明赠与人、受赠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二)正文 正文即合同的主要条款,赠与合同要写明如下条款: 1、赠与目的...


·法定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会承担赔偿吗?
    法定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会承担赔偿吗?是否会承担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