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家庭装修最重要的就是舒适,简单,并且实用,所以针对家庭的这些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在进行验收的时候是区别于其他装饰工程的。您在买房以后少不了的需要有专业的装修工程对房子进行装修,装修工程完成以后,自己也要相应的检验一下装修工程质量。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就是,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一、设计 ...
·村民选举发放误工费的行为是否违法? 村民选举发放误工费的行为是否违法? 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村民委员会从村公库支出,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经费支出确有困难的村,乡镇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村级经费主要用于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发动选民、制作票箱、印制选票、召开选举大会等开支。 相关法律规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
·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2008年3月28日,皖水建发布了关于发布《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等规定的通知,详细规定了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的定额,严格把控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的预算。相关内容请跟随我们的脚步来看一探究竟。 关于发布《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
·公司拖欠抽成劳动法可以告吗 可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提成工资制即将企业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分成的方式,一般适用于营销岗位,是按照业务量或销售额提成,即多卖多得。提出工资是工资分配的一种具体形式,是劳动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的区分是怎样的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的区分是怎样的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如今大部分新建小区都会修建地下停车场,作为小区重要的配套工程,这种地下工程对防水要求很高。施工方必须做好防水工程,这样在雨季的时候,才能避免被水淹。在工程质量方面,国家有相应的验收规范。那么,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规范对检验批合格质量规定: (1)主控项目的...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实践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都是要保证建设工程的质 实践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都是要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满足国家或地方规定。对此,我国还有专业的机构来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那么这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是哪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谁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
·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一般进入企业上班是,签订的合同都不是无限期的。一般来说有一年一签的,也有签三年的,也有其他期限的签订时间。那么如过在一个单位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那么我们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用人单位在期满后可以终止合同吗?希望接下来我们提供的内容,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该从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开始计算,连续...
·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 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 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 临时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
·建筑工程测量监理细则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测量监理细则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在工程建设中的测量管理,严格现场施工控制,适应项目管理体系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测量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企业质量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必要而重要的手段,各级领导和技术人员务必高度重视。 第三条测量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年终工作考评制,测量人员实行择优选用和动态管理。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量多少可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量多少可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也就是说:6万至200万元为数额较大;2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