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实施故意伤害拘留几天?


一、实施故意伤害拘留几天?


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说,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不超过 14天。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即在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37天。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三、打架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打架斗殴可以在多种情况下构成刑事案件,列举几种:


1、打架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2、无事生非殴打打人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3、聚焦多人打架斗殴的构成聚众斗殴罪。


打架斗殴等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公安机关在处理时,一般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拘留该民事主体,由于此类公民并没有实施确切的犯罪行为,故而子期限届满之后就会恢复自由,对于无故延长拘留期限的行为,相关公职人员会受到处罚。




相关内容:

·预备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预备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


·刑诉法7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如果没有刑事诉讼法对司法审判的程序进行保障,那么很难确定整个审判的秩序就是正当合法的,所以正是要为了能够体现我国法律所具备的公正性才要确保刑事诉讼法能够在司法审判工作当中被正确使用的。我国刑诉法75条规定的内容是针对某些强制措施在执行的时候的一些规定。 一、刑诉法7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的执行与监督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法条描述的该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刑法中有不少的罪名是您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可以说是基本上不会接触的到的,但是在现在的社会当中却是真是存在的,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便是其中的一条,这个罪名可以说大部分的人都没有听说过,但是却是非常是实用的,那么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法条描述的该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法条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本罪针对金融机构背离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受托客户财产...


·故意伤害警察不拘留吗?
    故意伤害警察不拘留吗?如果是轻微伤,进行行政拘留,不得超过20天的拘留期限,如果构成轻伤以上,构成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下发逮捕令之间,可以羁押37天.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可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


·我国刑事回避的主体具体是什么人
    我国刑事回避的主体具体是什么人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将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论处,不过很多人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还缺乏了解。比如究竟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


·一、醉驾复议成功了还会被判刑吗
    一、醉驾复议成功了还会被判刑吗?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被处罚当事人已经签字,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仍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按照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新的证据证明不是醉驾,公安机关就不能拒绝申请复议的要求。也就是说只要能提供新的证据,就必须接受醉驾者的复议申请,定为醉驾,是当初就采血化验了,醉驾...


·强奸罪刑法修正案十都做了哪些修改
    一、刑法修正案(十)对强奸罪做了哪些修改? 刑法修正案(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定义中适用的犯罪对象由妇女扩大到了一切自然人, 修正案的这一部分标志着受到轻度性侵害的男性/其他性别持有者将正常地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同样是性犯罪的强奸罪却未有改动, 强奸罪刑法修正案九仍然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


·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老是会遇到那些偷窥、偷拍、窃听等等这种喜欢侵犯别人隐私的人,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么在当我们报案以后,根据我国的法律,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刑呢?下面我们先让让您了解一下什么是隐私的构成要件,然后再解释一下具体的判刑标准。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一、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滥伐林木罪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


·刑法关于贩毒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关于贩毒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