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法21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21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21条的内容是: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也就是说试用期内的员工遭到单位的辞退时也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与正式员工是一致的。


二、相关内容拓展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


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是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与正式员工一样,如果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遭到用人单位辞退的,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惩罚的,并且需要提前通知到劳动者本人。如果以各种借口不执行赔偿或者进行拖延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介入解决。




相关内容:

·北京工伤认定多久下来?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不符合情形那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当然,认定部门在受理了申请之后,那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才行。有人就问了那在北京工伤认定多久下来呢?其实不管在哪里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间都是一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北京工伤认定多久下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


·一、辞退2年以内的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辞退2年以内的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辞退2年以内的员工单位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公司辞退员工对公司有什么损失?
    公司辞退员工对公司有什么损失? 一、公司辞退员工对公司有什么损失? 只要按规定支付了经济补偿就不会有什么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简易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简易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简易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开工日...


·一,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
    一,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二,工伤医疗待遇申请1,单位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工伤认定书》(属于首次申报工伤保...


·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
    任何诉讼和仲裁都是有一定期限的,在一定期限内上诉,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受理仲裁出结果。有些单位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上故意违法,很多人不知道利用法院仲裁能否中止劳动关系。那么,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一、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


·山东省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劳动者有权享有相应的补偿,这是对劳动者的支持与保障。对于劳动者的伤残程度不同地区因为经济差异也有着不同的标准,那么山东省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省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第二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


·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最大年龄限制是多少
    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最大年龄限制是多少 退休前都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女职工50岁、男职工60岁到退休年龄。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年满16周岁,男不超过60,女不超过50(管理岗位不超过55)为劳动适龄年龄。但是之后会慢慢延迟这个时间,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就不能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了,但是可以按照雇佣的方式工作。 二、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劳动...


·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经常留意劳动纠纷的人们也许会留意到,有那么一些案子会涉及到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认定之间的纠纷,这类纠纷一般多发生于工矿企业以及建筑类企业。像这种类型的纠纷,关键的地方就在于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之间的关系,那么,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请参考下文。一、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可靠,配电柜底座槽钢固定在200mm高混凝土台上。 2、进线总箱(柜)应做重复接地,线径不小于电源零线规格。 3、配电箱(柜)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无松动。 4、配线时不伤线芯,不断股,同一端子上的导线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5、配电箱柜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零线(N)和保护地线(...


·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往往比较长,同时因为前期投入了较多的资金,所以在建设完工时,建设单位会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方可竣工。所以,施工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管理就显得尤其重要,那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