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后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28条)。


二、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后,男女双方还是有可能会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再次对簿公堂。可是,原告不能因为自己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在无凭无证的情况下就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财产保全措施一旦开始,会直接影响到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所以法院在做决定的时候也是很谨慎的。




相关内容: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男女双方只有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会成为合法夫妻。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夫妻虽然拥有结婚证,但仍然会被法院判决无效,它包括了重婚、未到合法年龄结婚等情形。那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会帮助到您。 一、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责任等规定立法滞后。 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留置家属能送东西吗
    不能。留置期间的正常生活又监察机关保障。监察机关会保障被留置人的饮食、休息和安全,对患有疾病或者身体不适的,应当及时提供医疗服务,这既是保障被留置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


·一、争取孩子抚养费技巧有哪些?
    一、争取孩子抚养费技巧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离婚的子女抚养权问题究竟该如何处理?
    现代社会中很多时候因为夫妻不和或者其他原因,家庭面临离婚,那么离婚的子女抚养权问题随之而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应该学习相关知识。所以,离婚的子女抚养权问题究竟该如何处理?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


·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财产? 一、 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


·一、女的重婚罪会被判几年?
    一、女的重婚罪会被判几年? 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


·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有什么后果
    在夫妻感情已走到尽头,除了精神上痛苦,纠缠不清的还有财产该如何分割的问题,往往一方当事人会通过各种方式转移或隐藏匿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对于这种单方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就会产生相应的不利后果。那到底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有什么后果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有什么后果 夫妻双方基于婚姻关系而对共有财产所享有的处分权,包括共同共有共有物、共同决定是否在共有物上承担或享有用益...


·离婚起诉上可以写精神赔偿请求吗
    离婚起诉上可以写精神赔偿请求吗离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财产损害赔偿旨在填补财产损害,其赔偿范围应以因离婚所遭受的财产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为限。(二)精神损害赔偿兼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双重功能,它包括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和精神痛苦损害赔偿两部分。精神损害是无形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但是可以通过金钱来补...


·民事执行国家赔偿规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一、民事执行国家赔偿规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在民事执行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引发的国家赔偿。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要件、程序或方法。违法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一种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因为违法执行的侵权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特殊的侵权主体与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使执行权的行为、存在损害事实、违法执行与...


·离婚没有收入能有抚养权吗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离婚。当夫妻离婚之后,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孩子,是比较容易处理的。如果夫妻双方有孩子,对于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的处理,是十分有必要的。那么,若是夫妻离婚,一方没有收入能有抚养权吗?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离婚没有收入能有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没有收入的一方获得孩子的直接抚养权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也是需要向孩子支付抚养费的。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


·请求国家赔偿时效新法规有哪些?
    在发生冤假错案的时候,我们一般是可以进行申请国家赔偿的,来进行获得一定的补偿,但是,我们在进行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时间的期限的限制的。那么,您知道请求国家赔偿时效新法规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以及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 一、请求国家赔偿时效新法规有哪些?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


·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而消灭,当然这建立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而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抚养权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