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且有房子可以申请强制吗?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且有房子可以申请强制吗?男方有房子的情况下,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男方没有获得抚养权的情况下,应当向女方支付规定标准的抚养费,有关抚养费的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具体情况可以由司法机关进行认定。男方有房子的情况下不支付抚养费,显然是不属于无力承担抚养权义务的,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冻结通过的银行卡来迫使对方支付抚养费。



相关内容:

·房产20年未过户有政策规定?
    房产20年未过户有政策规定? 一、房产20年未过户有政策规定? 房产20年未过户有政策规定,房屋过户的前提是住房贷款需要还清,并且当事人必须在持有住房时间内(超过住房所在地区限售时间规定),拿着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签合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在二手房交易时,房屋过户或者房屋登记直接关系到子女能不能就近读书的问题。如果买二手房的时候没...


·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
    与新房相比,二手房的质量问题是许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而要想对二手房的质量问题做出处理,首先还是应该知道这个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这样才能确定是否真的存在问题。就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 1、房龄判断。房屋的建筑年代是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这一点对于经验比较丰富的经纪人来说可以从房屋的外观来大体判断房屋的建筑年代建筑构造等,...


·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范本是怎样的
    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范本是怎样的 一、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范本是怎样的 原告: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一)、房屋产权纠纷起诉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涉诉房产的房产证;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__元; 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房屋产权纠纷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年__月...


·一、买房人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买房人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建筑设计变更过大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产商重新约定总价款。购房人退房的,由房产商承担违约责任。 2、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房产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


·一、租房网签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租房网签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所有承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网签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楼盘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拟售价格,开竣工日期、开盘日期,前期...


·在我国房屋完税证明是谁的名
    在我国房屋完税证明是谁的名我国公民在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都要交房产税。由于现在房产的价值导致只要涉及到房产的相关税费发票,或者说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很多人都是非常的草木皆兵的。即使在交完税以后,甚至有人都特别的关注,在我国房屋完税证明是谁的名? 一、在我国房屋完税证明是谁的名? 写合同上的名字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交纳税费的完税凭证。因我国的税收体制原因...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这份施行细则是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 1、房产税在城市(包括郊区)、县城、建制镇和符合国务院规定建制镇标准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征收。 2、应税房屋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算。以后各征税年度,除新建、扩建、部分拆除、毁损等原因变动原值外,不再变动计税基数。房产原值不清或者原值不实的,由主管地...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只要开发商将房屋转移给购买者占有使用,也就是—般生活中说的“交钥匙”,就认为开发商履行厂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这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该条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应该优先适用。 1.交付的方式,根捉一般的民法原理和有关规定,包括现实交付、占有改定、简易交付、指示交付。现...


·桐城农村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有哪些
    桐城农村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有哪些区别?土地对于农民老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土地可以生产粮食,还可以让农民有归属感。一般房屋被拆迁之后,农民就会被安排住在安置房。所以。在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的同时,政府正在努力的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一想到安置房,就会想到商品房,安置房与商品房有着本质上的不同,那么,桐城农村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有哪些区别?我们马上为您总结。 一、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


·商品房认购书中有什么陷阱
    商品房认购书中有什么陷阱 一、商品房认购书中有什么陷阱 (一)开发商在给买受人提供的认购协议书中,一般对预售商品房描述不清,没有将对买受人的重要承诺写入该协议,只是一个简单的楼号,为将来买卖合同的成功签订增加了困难,给买受人套上了一个不平等的枷锁,也为开发商逃避责任留下了伏笔。 (二)在认购协议中,开发商往往注明了买受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均已“阅悉”。这显然是开发商玩的文字游戏,对买受...


·一、买房被骗该找哪个部门?
    一、买房被骗该找哪个部门?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现在人们谈论最多的问题,应该就是买房买车,买房,主要就是指的商品房。买房涉及的数额较大,当事人在买房时,应该详细的了解相关的知识,买房需要准备什么样的材料,买房应该如何签订合同,产权登记流程如何等等,这些都是需要了解清楚的,还有房子的面积,地段,价格等等。那么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商品房的定义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