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后的债务是否也要双方承担?

一、离婚后的债务是否也要双方承担?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扩展资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是否需要承担共同债务,需要根据相关事实情况来看,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的生活支出的话,那么就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或者是由双方共同进行偿还。如果不是用于夫妻共同支出的话,那么就由个人来进行偿还。


相关内容:

·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等,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债义务。借款合同一旦出错,必然会损害其中一方的利益。那么借款合同写错了怎么办呢? 1、修改借款合同。 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错误的借款合同显然不是双方或一方希望看到的。因此,该错...


·转让债权是否要征求债务人同意
    转让债权是否要征求债务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不可转让的债权有哪些根据《民...


·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有何区别,它们的含义是怎样的?
    债是您都比较熟悉的,很多人都觉得自己对于债是了解的非常的透彻的,其实和债相关的不少名词很多人都是比较的陌生的,比如说债的担保和债的保全,从字面上来看不少人会不自觉的将两者划上等号,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那么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有何区别,它们的含义是怎样的?一、债的保全和担保的区别: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权人保全债权的...


·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效?
    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效? 一、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效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


·债权债务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
    债权债务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1、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枢。 财务管理是组织资金运动,处理同有关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是一种价值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企业的资金筹集、使用和分配,一切涉及资金的业务活动都属于财务管理的范围。企业的生产、经营、进、销、调、存每一环节都离不开财务的反映和调控,企业的经济核算、财务监督,更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有效制...


·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


·欠钱五年不还怎么办能追回吗?
    欠钱五年不还怎么办能追回吗?欠钱五年不还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追回,借条之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那么此此时并不会认为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如实对方拒不偿还债务的,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一、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 无论是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借款还是其他形式,成立借贷关系要满足两个条件: 1、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 借贷合意关键要素在于:一方向另一方作出借钱的意思表示,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银行转账、红包等方式向他人支付款项,均不构成借贷。 2、借款的实际支付 借款合同的另一个要素即出借人实际支付了相关款项,如果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或一方出具...


·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一、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目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 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2、只提供...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不中断的,因为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向保证人要求清偿,所以债务人和保证人实际上是处于同一个顺序的,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清偿的时候,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没有向保证人要求清偿,所以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也就是说,保证人和债务人分别走两条线,在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上互相不影响。《民法典...


·个人借条怎么写才有效?
    个人借条怎么写才有效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


·私营独资企业要怎么承担债务责任
    私营独资企业要怎么承担债务责任独资企业一般是指那种只有一个股东的企业,当然这里的股东就包括了自然人和企业。我国以前比较常见的独资企业是国有的,但现在也有了私营独资企业。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对外承担责任的要求不同,那么私营独资企业要怎么承担债务责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私营独资企业怎么承担债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