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小企业偷税漏税的惩处规定是怎样的?

小企业偷税漏税的惩处规定是怎样的?

一、小企业偷税漏税的惩处规定是怎样的?

小企业偷税漏税可能会被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偷税漏税是否还会涉及到会计: 法律规定是有关系,因为会计负责公司的税务事项,承担主要责任的人依次为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部门经理---会计。偷税漏税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偷税罪是指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的行为。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

偷税比例10%以下10—30% 30%以上

处罚征管法处罚:

①补税

②滞纳金

③罚款偷税数额50%—5倍。

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②判刑:3—7年

二、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公司等企业单位也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税额的,若是被相关的民事主体发现逃税,那么可以在收集齐全相关材料之后,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只要被核实企业确实偷税漏税的,那么除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罚金。


相关内容: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一、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主要为六种: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查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的权利和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红利的分配权、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请求分配权六种。 二、这六种权利限制具体内容是什么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选...


·企业并购重组的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重组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企业并购基本流程 1、并购决策阶段 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即进行企业并购需求分析、并购目标的特征模式,以及并购方向的选择与安排。 2、并购目标选择 定性选择模型:结合目标公司的资产质量、规模和产品品牌、经济区位以及与本企业在市场、地域和生产水平等方面进行比较,同时从可获得的信息...


·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
    现代社会已经是越来越完善的法治社会,许多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特别是许多劳动者对维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的认知也逐渐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前途或者经济利益在招聘员工时简单的口头入职承认,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下面,我们来为您支支招。 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 保留通话记录、上班打卡记录、工作牌、工作服等证据,同时,要催促公司尽快签订劳动合同...


·在企业中公司法人可以是股东吗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在一些对公或者对外的过程中,不管是在营业执照还是相关的文件中,都能看到公司法人这个名称。我们很多人会有一些误解,公司法人在股份制公司一定是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可以是股东吗,这个是可以的。但是公司法人不一定是股东。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法人代表是股东选举或指派的,按股东授权或公司章程、或公司法规定的权限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或文件,但他必须按照股东授权或...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我国公司法和民法总则规定了关于公司法人的相关内容,是我国处理此类案件的基本依据。可以说,公司法人的特点您都已清楚,可对其是否为组织比较困惑。那么,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


·一个人两个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
    一个人两个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符合两个公司不是同类或近似类竞争的企业的条件,则法律允许。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一个自然人可以同其他自然人合伙办理公司,可以担...


·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一、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一般处理方法是:新老股东自己内部签一份入股协议,约定好股份比例和分红比例。而对外,新股东投入的钱只是作为流动资金使用,而不是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这资金打哪个账户都行,直接接受现金也行。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五项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资本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公司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


·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规定是多少?
    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规定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法律分别对有限责...


·公司法董监高任免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董监高任免的规定有哪些? 有一些人对最近新出来的公司法很关注,公司法对董监高的法律条令也是有的。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董监高是什么意思,会有一些疑问。那么什么是董监高呢?公司法董监高任免的规定又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您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 一、什么是董监高? 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是指董事会成员,监事是指监事会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


·公司法股权转让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权转让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公司法股权转让司法解释规定是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有一个代表公司法人行使权力的代表人,在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参加各项活动、对内从事公司经营生产和事务管理时,都要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可以说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那么,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