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签订的关于双方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签订的关于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履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也会出现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对于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候,根据法律固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单位要求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又该如何计算呢?下面就由我来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则在违约解约时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有关的劳动者进行支付。2.凡是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情形的,按照一年进行计算。3.凡是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4.当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是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当月的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处理,其最高的年限不得超过12年。以上关于平均工资的计算,是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后或者是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第87条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了本法所规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依法参照本法中的第47条所规定的进行经济补偿的标准,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我们发现,如果违法解约的,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除此以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首先是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啊,用人单位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所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则在违约解约时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有关的劳动者进行支付。凡是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情形的,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凡是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当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是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当月的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处理,其最高的年限不得超过12年。2.二是计算的标准,标准应当是参照员工解除合同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发放。同时,月工资的计算包含了用人单位同劳动者或者国家所规定的其他津贴,补贴等。以上,就是关于用人单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候的相关资料。在发生用人单位无理的进行解除劳动合同时,千万不可以意气用事,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依法保护自身。必要的时候,学会向有关的部门进行申诉,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希望通过阅读上述文字,能够对您所有帮助。



相关内容:

·土建工程质保金扣比例是多少
    土建工程质保金扣比例是多少? 在现代社会,很多人进行工程的承包,尤其是土建工程的承包,为了保证土建工程的质量,我国法律规定了土建工程的质保金。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来说,质保金一项工程中必要的。那么,土建工程质保金扣比例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建工程质保金扣比例是多少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 一、土建工程质保金扣比例是多少?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


·非因工伤残有什么待遇
    非因工伤残有什么待遇 职工要是因工致残的,经过认定之后可以获得工伤赔偿。那要是职工非因工伤残的话,此时又可以享有什么待遇呢?而要是非因工导致职工死亡的话,这个时候涉及到的待遇又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因工伤残有什么待遇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 (二)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


·工伤鉴定后,还不能上班怎么办
    工伤鉴定后,还不能上班怎么办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 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停工留薪期不满一年的,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还需要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停工留薪期已满一年的,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工伤职工继续休养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待遇。但其中停工留薪期满两年的,按所在省规...


·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当我们遇到工伤时,首先就要进行的是工伤鉴定,鉴定完成后,我们就知道自己是几级伤残了。这样有利于我们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工伤中一共分为一级至十级伤残,你知道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和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吗? 一、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


·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一、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对违法工程转...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


·新员工入职应该做什么?
    对于求职者来说,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才可能取得后续职业生涯的发展。在被公司录取之后,作为新员工应该给公司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办理好入职手续,为之后工作中的升迁打下良好的基础。那新员工入职应该做什么?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员工入职应该做什么? 1、了解公司文化 每个新入职的员工都应该先了解公司的文化,与公司的口号,公司的理念,公司的目标达成一致,不要背离啦。否则的话进入公司以后会...


·劳动者要如何办工伤鉴定?
    劳动者要如何办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中国最新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很显然是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调整的法律,我国自2008年制定了该部法律之后,在2013年的时候又进行过一次修订,因此如今我们看到的内容就是之前修订的内容。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中国最新劳动合同法 2017,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劳动合同法20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


·女职工休哺乳假辞退补多少
    女职工休哺乳假辞退补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一、试用期员工怀孕怎么办可以解除吗?
    一、试用期员工怀孕怎么办可以解除吗? 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从《合同法》角度来讲,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是用人单位购买其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