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如何分配?

(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在夫妻持有公司股份价值大于夫妻其它共有财产总价值的情况下这一方案也不能采用)。但是这里股份的市场价格评估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2)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在夫妻承续其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而并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夫妻一方名下往往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甚至全部股份。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得一半原则进行分割,并以此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在多家公司拥有股份则应对各家公司所持股份分别按前述原则各半分割。

(3)如夫妻一方原来不属于公司股东,在对夫妻共有股份分割前可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也可以不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对夫妻共有股份先行分割。其他股东不同意将公司股份分割(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夫妻一方时,不同意分割(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不属股东的夫妻一方应得的股份。该股份买卖所得款项归未取得股份一方所有。如其他股东不购买这一股份应视为同意分割(转让)。

(4)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一方案后遗症最小,但仅限于只有夫妻二人为股东的公司。这一方案会影响到公司积累的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及夫妻双方离婚后各自在商界的发展,所以这一方案的采用应充分考虑双方意见。

无论如何分割,因离婚而分得公司股份的公司股东应高度重视对公司运作情况和对公司法的了解和运用,这样才能保障自身股东权益。

二、哪些属于婚内财产?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分割公司财产是一件比较繁琐的事情,特别是公司如果还有其他的股东的话,也不可能仅因为夫妻离婚就去解散公司,如果公司有一部分的财产是属于夫妻两个人的,离婚可能会涉及到股份股权的变动,在分割公司财产的时候还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商量决定股权的分配。


相关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应是: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审批机关在接到上述有关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变更登记。 二、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需要的文件: (一)企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增...


·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的流程有什么
    企业兼并重组指在企业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行,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变型,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企业兼并重组的一般流程: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大概意思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要制定的人担任,同时也要满足法律条件。一般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就是公司,对于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行为,一般是要由公司承担责任的。那么您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吗?下面跟随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改善,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之后,人们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理财。股权投资是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由于股权投资的风险性是比较高的,故而有些单位会在经营范围内提供咨询服务。你是否知道,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一、股权投资管理经营范围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


·公司融资上市流程以及需要的时间、费用
    公司融资上市流程以及需要的时间、费用 一、公司上市大致要经历以下步骤: 1、 拟写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2、聘请律师介入为公司完善有关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规定完善公司的组织机构,并拟写、整理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文书,如有涉诉案件的,律师代理完成有关诉讼工作。 3、聘请注册会计师介入完成有关公司上市的审计工作,并完善财务报表和原始凭证。 4、聘请券商进行上市辅导、推荐。 5、律师出具...


·单位辞退说我违反公司规定合法吗
    单位辞退说我违反公司规定合法吗 一、单位辞退说我违反公司规定合法吗 合法,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


·拆迁对小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拆迁对小企业的影响有哪些国家对于城市的建设需要对一些小企业进行拆迁处理,这会对我们产生许多的影响。不过政府为了国家能够更好地发展,也只有拆迁这一条路可以走了,不过您不用担心自己的生活会受到影响,国家会为您做出好的政策来保护您的利益的。现在我们来看一下拆迁对小企业的影响。拆迁对小企业的影响一、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


·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区别
    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是用来管理公司的,而企业法也同样是用来管理公司的,从这一作用来说,公司法和企业法的用处有了明显的重叠。那么,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区别是什么?显而易见的区别是有的,企业的概念比公司的概念更广。我们理出了以下五点区别。 一、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 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合伙企业,主要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公司法当然地适用于公司的...


·可作为担保公司抵押物的有哪些?
    可作为担保公司抵押物的有哪些? 一、基本概念 1、担保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随着房地产和银行系统的日趋完善,担保公司已逐渐成为不可缺少的环节。 2、...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所获得的利益相对较高,但其成立要求也更为严苛。就以其登记备案来说,不仅管理人、投资者有相对严格的要求,其注册资本更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那么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呢,又有怎么样的具体要求呢?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1、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


·控股公司注册需要前置审批吗
    看该公司的经营项目是什么。如果是以下行业就需要前置许可,例如医药器械,文化许可,消防,网络游戏,通信,进出口,食品,饮料,道路运输,人力,劳务派遣,增值电信,旅游旅行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


·关于公司融资是什么意思?
    关于公司融资是什么意思? 一个公司在管理运营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很多金钱,每一天都有几千万甚至使更多的交易,那公司在运营时,对于资金的周转要求是很高的,如果资金出现问题,就需要融资。融资,这个问题,很多人相信也不是很明白。那么公司融资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融资是什么意思 企业融资是指企业从自身生产经营现状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根据企业未来经营与发展策略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内部积累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