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费

医疗费

根据医疗费、住院费等票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书据实赔偿。

二、营养费

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字样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营养费,对于营养费的具体金额各地甚至同一地区不同的法院标准都不一样,一般视情况而定,伤残情况严重的营养费可以高一些。

三、护理费

通常患者受伤后都是由家人照顾护理的,家人有工作的就按照家人的日工资来计算护理费,请了护工照顾的则按照护工的价格支付,而家人如果没有工作的,会根据当地护工的平均价格来确定护理费。

四、误工费

误工费指的是受害者因车祸不能参与工作造成的损失。有工作的和没有工作的,计算误工费的公式不一样,有工作的,自然就是耽误了多少天,就赔偿多少天的工资。那没有工作的怎么办呢?

分两种情况讨论:

如果患者能够证明这三年来的收入情况,比如只是出车祸那时候刚刚丢了工作的,那么就按照近三年来平均每日的收入,乘以误工的天数,误工的天数通常是指从入院治疗开始到出院康复前的这段时间。

如果患者不能证明的,那么就按照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

五、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零散费用

在治疗的过程中,可能需要转院而产生交通费用,住院时候的伙食费等这些零散费用,都是按照实际花费多少来确定的,所以在产生这些费用的时候一定要保存好证据,交通费可以保留交通费凭证,住院伙食补助一般按照住院天数来计算。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

二级伤残的伤残情况以及很严重了,必然会涉及到残疾辅助器具的购买和使用,这个费用也是由肇事方承担的,保留好购买这些器具的发票、小票等,作为证据。

七、伤残等级鉴定费等鉴定费用

这些费用也是由肇事方承担的。实际花费了多少就能获赔多少,因此要保留好小票、发票等证明文件。

八、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可以到统计局的文件中查看,每年1月份各地政府网站都会公布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伤残赔偿金农村标准一般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受害者虽然是农村户口(或者未征地农转居),但只要具备“经常居住地为城镇”或者“主要收入来源为非农业”两个条件之一的,就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

九、后续治疗费

二级伤残来说,后续可能还要做手术,或者需要整容费等,这些都算后续治疗费,一般会一次性预算结清。

交通事故的赔偿会有不少的约束,但是只要有关当事人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就会容易的处理自己的问题,但是需要自己的积极的收集有关的证据,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有着法律上的基础,不过需要注意实际的情况,一旦自己丧失合理性就会导致利益的损失。


相关内容:

·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
    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医疗纠纷发生后,很多人都知道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但是当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超过了医疗机构承担能力时,这时该怎么解决呢,是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 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


·如果工伤认定未成功可以按医保来吗?
    如果工伤认定未成功可以按医保来吗? 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


·从我国现在的人才市场来看,医生和护士算是比较热门的职业。因为
    从我国现在的人才市场来看,医生和护士算是比较热门的职业。因为这项职业风险小,还比较稳定。所以有大部分的人全都选择了医生和护士的这样的职业。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各个职业在工资上面也有所调度。而护士和医生也不例外。那么我国医院的护士的薪酬和福利是什么样的? 一、护士的薪酬和福利 以下薪酬和福利内容仅做参考: 1、对不同用工形式的护理人员同工同酬。并享有相同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失业保险...


·医患纠纷申诉材料该怎么写?
     病人在治疗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生或者医院不仅没有治好自己还用错误的方式加重了病情,此时病人必定会产生不满的情绪而要求医院赔偿或者直接到医院用极端的方式造成了医院纠纷,其实除此之外病人还可以通过申诉来追究医院的责任。那么, 医患纠纷申诉材料该怎么写? 一、医患纠纷申诉材料该怎么写? 医患纠纷申诉书范文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原审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你知道实践中的哪些行为是构成了非法行医罪的吗?而我国对非法行医罪的处罚又是怎样的呢?非法行医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容易耽误患者的治疗时间,严重的甚至还会造成患者的死亡。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非法行医罪处罚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哪些情形属于非法行医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种情形有: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医疗过错参与度d级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d级是什么责任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d级是什么责任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参与度ABCGEF分级 A级:损害后果完全由其他因素造成。 B级: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C级: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D级:损害后果由医疗过失行为和其他因素共同造成。 E级: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F级: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可能是违约原则、责任倒置原则、过错责任推定原则等。(一)违约原则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


·医疗过失怎么赔偿?
    医疗过失怎么赔偿?有什么标准 一、什么是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 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在医疗行为上可以具体表现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医学技术操作规范、技术程序、处置原则等。 二、医疗过失...


·工伤鉴定是医生鉴定吗?
    工伤鉴定是医生鉴定吗? 不全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不凭医生写材料确定等级,按具体伤残情况进行评定。 二、工伤鉴定的相关法规。 1.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不是凭医生写好材料,有专家组凭相关医学诊查报告、病历资料和现场检查,对照鉴定标准提出伤残等级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


·工伤保险报销剩余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一、工伤保险报销剩余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受工伤后,将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医疗费用通常先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支付,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依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等进行报销。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就会面临一个问题:通常在治疗中会有一部分医药费用不在目录之内,工伤保险对这部分是不予报销的。这笔不能报销...


·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 为了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
    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 为了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为医疗损害纠纷提供法律依据,我国出台了许多有关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法规,那么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分别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进行了解。 一、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 1、对“诊疗活动中”的理解 (1)“诊疗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于“医疗机构中”,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可...


·患者遇到医疗纠纷找谁解决?
    患者遇到医疗纠纷找谁解决?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