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判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判

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的损失应该怎么认定?话说回来,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这种行为,其实就是商业行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情况体现。但实践中,并不是只要实施了这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就一定就构成了犯罪。要结合愉此罪的立案的一个标准来。经过判定,看是否构成犯罪。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证据损失的认定。

(1)罪的认定问题。

取证难。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举证是很困难的。

表现在两个方面:

1.一方面是表现为权利人他也不配合。因为权利人拥有的商业秘密是不愿意提供出来作为证据的。更不会将自己的技术信息送达到相关部门进行这个鉴定。所以造成了这个罪在证据上会存在问题。

2.还有就是界定这个行为人泄露的这些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如果有能力,具备鉴定的条件的话,有关的技术,信息技术东西应当委托专业的,权威的部门机构进行专业鉴定。

目前情况就是泄露的技术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这一问题上,往往这些技术信息涉及很复杂的技术问题。法官对这类专业的技术又不懂知之甚少,很难去鉴定鉴定,这次我属于商业秘密的泄露。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权威的,专业的机构鉴定结果是显得尤其的关键。这是因为专业人员对这些专业的技术信息。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他们可以通过对资料的反复研究,研判对比分析。了解之后得出一个专业的结论。这个结论往往是有一定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和客观性。作为中立裁决者的法官,根据鉴定结果。必须进行当庭的质证。并听取原告和被告两个方的意见之后。结合其他有关证据进行全面的,审查判断。然后判断决定是否采信这个鉴定结果。

(2)如何计算损失。

中国刑法规定的是重大损失造成。才构成犯罪。那么什么才算是重大损失?这成为区分是罪还是非罪的关键。只有造成重大的损失,才构成这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必要条件。但是,刑法没有对重大损失的含义有明确的界定。或者解释。

简单来说是以权利人因侵权在行为遭受的损失为依据:

商业秘密的泄露是商业权利人的损失,往往是无法弥补的。

1.在刑事审判中普遍的认同是把这种损失指的是实际损失。而这种实际上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和商业权利人必然会失去的一些现实利益。

2.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这些损失不紧紧是一些数额的标准。应当还有在研制开发阶段的成本。利用周期时间。市场的前景等直接因素。这些因素相关的情况。

3.还有就是以侵权人通过泄露商业秘密获得的利益。这种损失的计算。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以其出卖的收入加上买受人实际获得的。额度为损失额。使用商业秘密进行啊生产经营的获得的利润为损失额度。

刑法有规定。如果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的。判三年以下。后果特别特别严重的话,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处罚。


相关内容:

·被判刑后还有退休金吗
    首先,我们来看退休后的人被判刑是否有养老金。已经退休了的人员因犯罪被判处拘役或是有期徒刑刑罚的,该人员在看守所或是监狱服刑的时候,即服刑期间,是领不了养老金的,按照劳动部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实刑的,或者是被劳动教养的,在服刑期间是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因此,是没有办法领取的。只有等到服完刑之后,才会继续发给养老金,发给标准是依照服刑前的标准,刑满后还要参加之后的养老金的调整。如果被判处管...


·侵占罪遗忘物的认定及盗窃与侵占之区分是什么
    遗忘物品的现象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虽说遗忘物品谁也不想,但是这些都是不避免可能会发生的,特别是在粗心大意的人的身上容易出现这些问题,对于遗忘物丢失,后续很大可能会被他人拾这时候就容易出现侵占遗忘物的行为,但其实大多数人拾取后侵占和盗窃之间的分别,那具体来说侵占罪遗忘物的认定及盗窃与侵占之区分是什么呢? 侵占罪遗忘物的认定及盗窃与侵占之区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或者...


·逃税罪的主体只能由哪些人构成
    逃税罪的主体只能由什么人构成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有纳税义务的公民,如与纳税、扣缴义务人相互勾结,为偷税犯罪提供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实施偷税行为的,...


·挪用资金100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资金100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挪用资金100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法修正案九减刑
    刑法是我国的一种基本大法,对于许多刑事案件的审理处罚都有严格的规定维护了国家的秩序与稳定。为了使得法律跟得上日益变化的社会环境,我国的刑法经过了多次的修订,也更改了许多的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减刑。 一、刑法修正案九减刑的相关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


·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


·怎么样才会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2.客观方...


·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被告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任何逃脱法律制裁可能性的时候就会开始寻求能够减轻处罚的办法,而认罪就是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唯一能作的事情,法院在得到被告认罪的文书之后就可以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整个案件,那么,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程序注意事项: “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是刑事诉讼法框架内的刑事庭审改革方式,同样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有哪些
    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这可以算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诈骗了,而在我国这样的行为也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信用卡诈骗罪。而实际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呢?而在我国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罪行为...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和认定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说的简单一些其实也就是一群人打群架的行为,可想而知这样的行为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影响是多么大的。当然对于聚众斗殴的行为,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也是会被认定为犯罪。下文中,本站我们带来聚众斗殴罪的构成和认定的内容,帮助各位更加详细的了解该罪名。 一、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一)...


·传销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传销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


·偷税漏税多少钱会被判刑
    偷税漏税多少钱会被判刑1、偷税漏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一般就会被判刑了,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2、《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