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提,即首先假设赠与成立,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问题。所以,要解决夫妻财产纠纷的第一个问题是正确认定赠与的成立与否。如果赠与合同没有成立,那么父母赠与房产的归属问题便无从谈起。对于房屋赠与问题,一般来说房屋赠与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即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赠与行为才算成立。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二、婚前父母赠与的财产问题一般来说,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这是没有争议的。若是父母想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作为其共同财产,则需要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是赠与双方的。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三、婚后父母赠与财产的问题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的,可能是在结婚之前赠与,也有可能是在婚后赠与。当然,此时的赠与就分为了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和对子女夫妻二人的赠与,因此在判断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的时候,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讨论分析,不能一概认为父母赠与的房产就一定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相关内容:

·年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
    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一个也没有。涉及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性文件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批复。在这个批复里,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是:如果农村房屋的买卖双方已经实际交付了房屋和全部价款,买卖关系有效,人民法院应予保护。 (二)、农村房屋买卖的对象 从《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


·购房贷款有年龄限制吗?
    购房贷款有年龄限制吗 银行贷款是有年龄限制的。按照各个银行针对个人贷款的规定,在我国购房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但是实际操作时可能是必须年满20周岁,实际贷款者的年龄和贷款年限不能超过65岁的,个别银行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银行工作人员,个人房贷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在结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结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不是很复杂,但是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按照银行的规定,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主要有: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


·给父母的房子立遗嘱怎么办理?
    给父母的房子立遗嘱怎么办理? 一、给父母的房子立遗嘱怎么办理 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原则上讲,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自己写的遗嘱也是有效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专业人士给予辅导,没有权威机构做好登记,无法证明这份遗嘱是本人在精神正常、没有胁迫的情况下亲笔书写的,遗嘱被有效认定的难度非常大。 而且根据《民法典》(...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
    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使用房产进行抵押,与此同时还需要办理一个抵押登记才行。那么实践中,究竟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呢?而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


·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2、效率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提起诉讼是否已经结束,是否能够胜诉,均...


·厂房拆迁诉求怎么写?
    厂房拆迁诉求怎么写?我们都知道,在目前的实践中,关于拆迁赔偿中所引发的纠纷是比较多的。造成这种纠纷最主要的原因是一方面拆迁为原来居住者带来的不方便,另一方面就是赔偿数额协商不一。那么,如果遭遇拆迁,厂房拆迁诉求书怎么写呢?在拆迁中怎样表达诉求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厂房拆迁诉求书怎么写呢厂房拆迁诉求书的写法与普通的拆迁的诉求书写法是一样的。首先,要表达对政府部门关于厂房所在地区规划方案...


·婚后关于首付房子离婚后归谁
    一、婚后关于首付房子离婚后归谁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变化: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现在房市整体仍然呈现上升趋势,所以在离婚时会涉及补偿的问题,但如果将来房屋贬值,离婚时,配偶一...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进行按揭贷款购买。不过此时银行提供的也仅仅是剩余的房款,购房的首付一般还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的。那实践中,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 所谓二手房首付,指的是购买二手房时除了银行贷款外买受方应当一次性支付的金额,其首付款的计算方式为:净首付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净首付款:...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我国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适用“采取法院所在地法律”原则。也就是说,在我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一概适用中国法律。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夫妻结婚以来的积蓄和房产都是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根据两人的实际情况,应当将国外的房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双方都不想拿到具体房屋的,可以变卖后分割。两人的储蓄应平均分配。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


·办理房产公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生活中,很多时候可能都会需要对房产办理公证,尤其是在进行房产的买卖、赠与、继承的时候,而有些情况下办理公证是为了增强法律效力,但有的时候确实必须要有的程序了,实践中,办理房产公证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办理房产公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产赠与公证应注意事项一: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 在现实的社会和公证实践中,有些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不存在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