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分级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土地使用分级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没有,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一般可以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查到。二、土地使用类别有哪些?1、一级类设三个 。即《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的界定严格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2、二级类设15个。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8个一级类中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新设“其他农用地”等5 个地类共同构成农用地;原城市工地分类的商服、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等5个一级类及原来两个分类中都有的特殊用地、交通用地(除农村道路)和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水域中分离出来的水利建设用地等共8个地类构成了建设用地;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未利用土地(除田坎)和未进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水域 共同构成未利用地。3、三级地类设7l个。是在原来两个土地分类的二级地类基础上调整、归并、增设而来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需要指出的是,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附录中,将现行分类与《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进行对照,使该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不致造成土地管理中土地基本信息的“断档”。实际上,大家可以简单的判定出来,每个地方的中心地带的土地使用等级基本上都是一级土地,越偏远的这些地方,土地等级是越低的。可以说,土地的位置决定了土地的等级,进而就决定了土地的价值。可是,关于土地使用的分级标准在这里不能给出具体的参考依据,需要当事人在本地的国土资源部的网站上查询。



相关内容:

·按照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补偿款如何发放
    按照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款如何发放 按照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农民们如何获取赔偿金,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权益,政府赔偿金怎么发放,怎么分配,农民如何获更多的征地补偿款呢? 一、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发放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是指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即被告就原告,也就是说原告遇到了特殊案件,可以在自己所在地起诉。 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的一共有七种情况: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婚姻、亲子、收养等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婚姻、亲子、收养等关...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有许多农村地段,政府会征用一些土地地段,为了给予拥有此地段的拥有者一些补偿,政府实施了征地补偿标准。政府会根据土地价值,土地面积,土地类型,人均耕地数量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最低生活收入水平等因素,实行相对应的标准。那么在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呢? 一、渭南高新区拆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 1、为保障渭南高新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切实保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


·农村土地老人去世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老人去世可以继承吗?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究竟是什么?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究竟是什么?现在社会中征地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会征用某些土地来进行建设,被征土地的原来所有者不必苦恼,因为法律有规定,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允许得到一定数额的补偿,而且往往补偿比原土地价值要高一些,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亦是如此,那么问题随之而来,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究竟是什么?一、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县城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水田110000元/亩,水浇地63000元/亩,旱地(园地)60000元/亩,未利用地11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扬武、漠沙、水塘、戛洒四个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水田81000元/亩,水浇地41000元/亩,旱地(园地)38000元/亩,未利用地9000元/...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您不能忽略了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也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那到底买安置房的风险有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安置房可否买卖转让 安置房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城市...


·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和赔偿标准
    年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和赔偿标准 一、征地拆迁典型案例 据介绍,这批案件均为2013年1月1日以后作出的生效裁判,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违法建筑拆除,有的反映出个别行政机关侵害当事人补偿方式选择权、强制执行乱作为等程序违法问题,有的反映出行政机关核定评估标准低等实体违法问题以及在诉讼中怠于举证问题,这些行政行为有的被依法撤销,有的被确认违法,同时,也有合法行政行为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判决维持。这批案件...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 按照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租户和农民。我国人口众多,并且出于不断增长的趋势中,因此土地在我国属于稀有资源,更应该合理利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


·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为例,龙沙区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沙区嫩江堤防以外,区片价为32016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沙区明星村、爱国村(坝外部分),区片价为84042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沙区爱国村(坝里部分)、新光村、三合村、大民村,区片价为144072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沙区五福玛村,区片价为104719元/亩。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2606元/亩;旱地/园地:31303元/亩;林...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应如何计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应如何计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应如何计税? 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