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车祸后没有骨折但神经损伤怎么赔偿

车祸后没有骨折但神经损伤怎么赔偿

车祸后没有骨折但神经损伤怎么赔偿?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费计算公式: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计算公式: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住宿费计算公式: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计算公式:营养费=实际需要的合理费用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中的赔付问题不能单纯的以受害者有没有骨折来作为判定标准,如果确认神经损伤这种情况和车祸有关的话,一应的赔偿项目也结合实际情况计算即可。也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一定要造成骨折的那种后果,如果受害者本人对民事赔偿问题根本就一无所知,建议一定要委托律师处理。


相关内容:

·一、起诉男方不负抚养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起诉男方不负抚养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需要准备向法院进行起诉,然后收集好相应的证据,积极的因素,最后就是等待法院的判决,在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个判决书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


·交强险过期一个月怎么办?
    交强险过期一个月怎么办?是否可以续期?保险包括强制保险以及自愿保险两种,而我们在购买机动车辆时,一般都会强制我们购买交强险。国家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后救济无门的情况发生。但是,可能有这样一种原因,在交强险过期一个月后,我们没有计算缴纳时间,最后导致交强险过期。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已经过期的交强险还能不能续交呢?下面,的我们将就上述问题带来相关知识。一、什么是交强险?交强险即机动...


·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是怎样的?
    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是怎样的? 醉驾和酒驾的主要区别在于测量标准和法律后果。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 /100ml的驾驶行为。目前,饮酒驾驶...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
    随着交通的发展,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有所上升。人们都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一部分人却忽略了其后的复核申请书的重要性。当我们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时,就可以向上层机关提出复核申请。那么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程序,以及上层公安机关对复核申请的相关处理办法。 一、交通事故复核程序 1、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 时间:道路...


·对方驾驶员无证车祸责任划分需要几天
    对方驾驶员无证车祸责任划分需要几天?车祸责任划分一般是10天,《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在检查、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


·进行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当事人来说,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目的就是想以较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来换取较大的收益。那么,在实践中,当事人进行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进行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注意什么 在进行调解时,当事人应当注意事项: 1、全面了解对方赔偿能力、车辆保险情况,比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商业险保额。掌握上述信息是调解的前提条件。如果对方有足够的赔偿能...


·判刑以后不交罚金满会释放吗
    虽然罚金也是可以独立适用的,但实践中往往罚金都是附加进行适用的。那此时在对罪犯执行主刑的同时,也是要执行罚金刑的。也就是要求罪犯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罚金数额。那实践中要是罪犯在判刑以后不交罚金的话,此后刑期届满之后还会释放吗?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判刑以后不交罚金满会释放吗 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人民法院判处罚...


·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俗话说,买房需谨慎。特别是对于目前的二手房市场来说,更是如此。近些年来深圳二手房交易市场呈现出异常火爆之势,由于买房者的增多,二手房交易纠纷也逐渐增多,那么在深圳二手房交易时应注意些什么呢?接下来,关于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1、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 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流程是怎样进行规定的第一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流程是怎样进行规定的第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第二,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


·一、交通事故鉴定书几天出来?
    一、交通事故鉴定书几天出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


·桂林交通伤残鉴定由谁来进行承担?
    桂林交通伤残鉴定由谁来进行承担?第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是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