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结婚两年要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结婚两年要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二、离婚的方式有几种 ?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采用协议离婚,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若查明情况属实,并已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就会发放离婚证。协议离婚的过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于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所以一般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过一年的法院起诉。诉讼离婚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长得多,一审一般审理期间为3至6个月,二审一般为3个月。大家根本就不应该把结婚时间的长短和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这件事情联系在一起,就算双方结婚时间短,可在正常情况下,这两年期间也应该共同积攒了一些共有财产,除了双方专门对财产的处置有过约定的这种特殊情况,结婚时间或长或短的,共有财产在理论上两个人都可以平等的分配。



相关内容:

·离婚要孩子能多要财产吗?
    离婚要孩子能多要财产吗 离婚要孩子多要财产是不一定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般来说,离婚的财产分割主要考虑的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就归当事人所有,如果是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对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要出相应的抚养费的,所以在实践中一般不以此为依...


·一、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一、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时机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是评价受害人收入减少的标准和参...


·法院将重审国家赔偿案的八种情形及其申请材料
    近年来,有关于国家赔偿的冤假错案频频发生,而其中涉及到的司法处理程序也引起人们的怀疑和关注。那么,如何通过纠正案件以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呢?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提到法院将重审国家赔偿案的八种情形,接下来和我们一起讨论有关于这方面的内容。 赔偿规则的缺失很容易给公众造成司法不公的误解,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诸多突出问题:各地、各级法院之间对于申诉立案的条件、...


·一、离婚哪种情况女的可以多分财产?
    一、离婚哪种情况女的可以多分财产? 明确可多分财产5种情形: 1、隐藏财产:比如提前把车辆、收拾等贵重的财产藏起来,被视为隐藏财产。 2、转移财产:多指提前变更财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如马某某提前转移宝宝的财产。 3、变卖财产:私自那财产变卖只是改变财产形态。但是如果把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或者已经花了,最终未必会少分。如果变卖房产后,房产涨价了,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毁损财产:实...


·离婚财产平均分配是必须的吗?
    离婚财产平均分配是必须的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二、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注意哪些问题1、新婚姻法颁布实...


·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
    一、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


·国家赔偿时效中止必须发生在赔偿请求时效期多久?
    都说,时间是金钱,在法律中,每项规定都有一定的时效性,一旦你错过了该时间节点,那么你就会错过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机会和浪费了保护自己的正当手段,那么国家赔偿时效中止必须发生在赔偿请求时效的什么期间内呢?我们在这里向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中的时效问题,欢迎阅读。国家赔偿时效中止,是指在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赔偿请求时效期间,待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是由我国原婚姻法婚姻无效事由的规定演化而来,它将“重大疾病”列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而民法典对何谓“重大疾病”并无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多结合我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予以综...


·威胁杀全家可以报警吗
    可以。被人严重恐吓威胁的,可以带着证据报警。警方会找到恐吓人,进行教育。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警方取证后,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处罚。构成犯罪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抚养权归属之后,就是要对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作出计算才行,毕竟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讲,此时是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要是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


·离婚期间分居是什么意思
    夫妻双方感情面临破裂,无法维持下去的时候,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和平分手。但是并不排除还有一部分人单方面坚持,想要挽回婚姻,于是便出现了离婚期间分居的现象,那么离婚期间分居是什么意思呢?离婚期间分居对于离婚又有什么样的影响呢,下文将会为你介绍离婚期间分居的相关内容。 “分居满两年可自动离婚”,这是一个流传颇广的错误认识。其实我国法律根本没有所谓的“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只能...


·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时效是多久?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有同等的效力,但登记离婚的财产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此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力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而对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离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