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第一,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违反国家书刊出版管理法规为前提,没有违反前述法规的,不犯本罪;第二,本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故意不犯本罪,对此格外留意;第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往往是新闻出版部门的管理人员或者单位。

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两个。首先,行为人违反国家对书号管理的规定,出卖或者向他人提供了国家标准书号,侵犯了国家对书刊出版的管理活动;其次,当被出卖的书号用于出版淫秽书刊时,客观上又造成了淫秽物品的广泛传播,从而又进一步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关于书号管理的各种规定,向单位或个人提供书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后果。书号是书刊得以合法公开出版的凭证,为他人出版淫秽书刊提供书号,本质上就是帮助他人出版淫秽书刊。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是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为其提供书号,则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出版淫秽书刊罪。

在自然人和单位都能够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情况下,《刑法》中的处罚也是有差异的。尤其是在对单位进行处罚的时候,采取的往往都是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都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当然,本罪本身也是属于过失性犯罪,故意并不能成立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相关内容:

·刑事自诉案件判刑后如何收押
    判决书生效后,由法院决定收监。但是还要看具体情形,一审判决后不立即收押,而是等二审判决的结果;程序上而言,被告上诉可能会被减轻判决;至于翻供,是否采纳需要根据翻供理由等综合分析确定。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对被告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刑事拘留、逮捕等,其本身并不是一种刑罚,它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人经传唤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强制拘传;如果...


·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怎样指定辩护?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的专业律师进行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而此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就要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那么实践中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怎样指定辩护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刑事诉讼没有律师 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


·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一、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被告人构成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案件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被告人有其他酌定从轻情节的,例如:被告人未将所挪用的资金用于改善自家贫困的生活,被告人认罪态度积极,自始至终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等。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非法持有毒品罪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是严打毒品一事的,所以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特意做了比较宽广的定义进行处理这类案件。首先,我们无需知道这些毒品具体是属于哪一种类的,不管是鸦片也好还是海洛因,只要行为人知道这是毒品并且是非法持有者,那通通都会触犯此罪。还有一点可以看出这一罪名的严苛之处在于数量上,此罪要立案对数量是有要求的,但是这个数量一般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最低的要求就50克,那得有多轻呀。所以只要持有毒品尽管是持有少量的...


·醉驾拘留多久新规
    醉驾拘留多久新规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挪用资金罪的表现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罪的表现是怎么样的?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包括什么
    其实从字眼上看,就可以看出。这是两种不同的处罚。前者是触犯了行政法及其相关规范,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前者是真真正正的处罚,是实施违法行为之后,被相关人员处理完了,再下的结论。这是一种执行状态了。后者只是一种临时的强制措施,目的在于更好地查明事实,防止危害社会的事情再次发生。这是一个案件在处理时的阶段,并没有真正下结论。因为两者涉及的制度不同,所以与之相比是有很多的不同的。首先,行政拘...


·哪种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虽然《刑法修正案八》当中才新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当时对此罪的具体行为只规定了两种,而在之后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又结合了实际增加了一些具体的犯罪行为。那现在,哪种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种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醉驾缓刑的条件
    醉驾缓刑的条件包括了哪些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适用缓刑。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


·刑事上诉辩护律师要做些什么
    刑事上诉的辩护,即在二审案件的审理中的辩护活动,与一审所进行的辩护在本质上一样,都是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与理由,但是在二审中,辩护律师重点需要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理由方面加以分析说明。那么辩护律师在二审阶段需要做些什么呢?首先,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辩护人在得到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需要注意的是上诉人为被告人,接受委托的律师应当协助或是为被告人代写上诉状。写...


·行政拘留法条有哪些规定?
     拘留就算是一种强制措施了,而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一种,并且很重要很严厉。大体来说,行政拘留法条的规定主要看它依据的法律条文,执行期限等内容,并且还规定了它的针对对象,拘留时长之类的。下面,律图将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行政拘留依据的法律有哪些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