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时候解散破产清算组

什么时候解散破产清算组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组解散。二、破产企业清算组的职责或功能具有特殊性依据《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1、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2、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3、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4、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5、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6、 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7、提交清算报告;8、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9、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10、完成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可见,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其对外代表机关(一般为法定代表人)和内部执行机关(一般为董事会、总经理和各业务科室)依法已不能再继续履行企业正常管理职责,其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的职责由清算组接管后代为履行。一般破产清算组的解散都是在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之后。而作为破产清算组也有自己的职责,包括接管破产企业、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管理和处分破产财产、提交清算报告、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而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一般是自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



相关内容:

·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需要清算?
    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需要清算? 一、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是否需要清算? 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


·破产保护申请所需材料 企业因经营不善管理不当,导致资不抵债
    破产保护申请所需材料 企业因经营不善管理不当,导致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债务,这时是可以申请破产保护,提出破产重组,安排合理的债务偿还方案。那么破产保护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呢,针对这个具体的操作问题,就由我们为您简要概述。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


·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业主的影响
    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业主的影响对于业主来说,开发商破产清算后的影响很大。下面我们来谈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业主有什么影响?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开发商破产清算后,房子还没拿到,业主该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许多业主一定很想弄明白。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业主的影响有什么?这个是有影响的,开发商破产后,清算的时候资产会缩水,开发商没钱回购这些已办理按揭的房屋,就是开发商没钱...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一、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清算会通知员工吗?会补偿吗?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清算会通知员工吗?会补偿吗?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
    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在民间借贷领域,双方签署了借款合同后,经常会发生债务人无力还款,导致违约的情况。同企业一样,个人也可以申请破产,要求破产保护。一些债务人想通过破产来逃避债务,这会对债权人的权益产生损害。那么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下面让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个人如何申请破产? 1、首先须说明,进入破产程序之后,法院会选任破产管理人,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及财产管理,若现有财产偿还债务之后...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债务怎么办?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债务怎么办?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债务怎么办?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债务,可参考下文办理;? 1、 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


·合伙企业能否申请破产
    合伙企业能否申请破产 现在许多人对于合伙企业能否申请破产存在争议。有的人说不可以,有的人说可以。但是这种事情不是我们说可以就可以,说不可以就不可以的。只有法律才能说它是否可以,面对这样的争议,我们带来相关内容,供您了解。 一、合伙企业能否申请破产 合伙企业是可以进行申请破产的 二、合伙企业按照企业破产处理 1、是可以使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受偿,有利于兼顾各债权人的利益 2、是可以对企业宣...


·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
    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导致企业的破产倒闭是您都不想看到的结果,因为这样就会有很多的员工都会失去工作,站在银行方面来说对于公司所欠的债务也会难以有保证收回。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们帮您整理的资料,希望能帮助您解决这个疑惑。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抵押的债权在抵押物上优先于其他债权,如果公司已破产,甲某本人的财产除有抵押的部分外只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债权没有优...


·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什么?如果一个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宣告破产,从而进行破产清算。破产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程序之后,其整体资金已经不足以支付全部的破产债权,所以在实际的破产清算过程中,优先权问题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在破产清算中探讨清算优先权更具有典型意义。对此关于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什么?且看以下解答和论述。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什么一、破产清算中的优先权涉及种类根据传统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清算...


·国有企业破产法全文是什么?
    国有企业破产法全文是什么 ?一、国有企业破产法全文是什么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其他企业,破产的话,都适用企业破产法,下面是《企业破产法》全文。 企业破产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申  请 第二节 受  理 第三章 管理人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债权人委员会 ...


·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
    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时,往往难逃破产的厄运,正所谓“树倒胡算散”,因为企业破产,故而很多人选择离开,但是同时又会出现一个问题,破产需要清算,也需要诉讼,那么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这是一个继续弄清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 关于破产企业清算组诉讼主体资格分析 (一)《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企业进入破产宣告程序后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