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著作权经济权利的保护期

作品是作者倾尽了心血之后的成果,所以理应当受到一定的保护,那么如果完成了一些作品的话,就可以给作品来争取一个著作权,如果有著作权的话,就相当于有了一把保护伞,如果其他人使用了自己的作品,或者是没有经自己同意而改编自己作品的话,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这相当于对于公民的经济利益的一种保护,但是对于著作权来讲,它的经济权利的保护期还是有一定限制的,不会无条件的一直保护下去。具体来讲,保护期限为多久?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著作权的性质: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著作权不是一个单一的权利,它是一个权利的集合,其中包含着各种各样的比较小的权利,例如署名权或者是修改权,或者是其他的财产权等等。由于这些权利分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的两种,所以不同的性质是对应着不同的保护期限。我们一一来看下。二、具体的内容:第一,对于著作权当中人身权的保护是不受限制的。1.作品虽然是一个物,但是对于著作权的保护还是有人身权的,其中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等。这几个权利是伴随着作者,并且会一直赋予这个作品一定的意义的,所以对于这些权力是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2.对于它的保护不受限制,只要这个作品一经问世,它的署名权永远是这个作者,它的修改权也永远是这个作者,如果侵犯了这个权利的话,将会一直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不会在一定期限过后就丧失掉这个权利。第二,对于财产性的权利是有阶段性限制的。1.这种财产性的权利,例如是发表权和改编权等等,这些权利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内容发表某一部小说或者是发出某一部专辑,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让别人进行改编成影视作品或者是音乐作品,这些也是以出卖为目的的,所以对于这种财产性的权利本身来讲,保护的期限就会稍微短一点,不过在我国保护的期限也是比较长的了,是在作者终生以及死亡后的50年。2.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保护的期限不仅仅是从作品发表之后的50年,而是在作者死亡之后的50年。在作者活着的时候,这些权利是一直受到限制的,只能作者一个人拥有,其他人如果侵犯的话,还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3.通常来讲,截止日期是计算到日作者死亡之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截止这个日期,财产权就归于消灭。在这之后,如果还没有发表的,是可以无偿进行发表的。以上这两个限制就是我国著作权当中对于经济性权利的保护期限,人生权利的保护期限比较长,甚至是没有限制,不过对于经济性权利,也就是上文所提到的财产权保护的期限还是有一个明确的限制的,这也是对于整个社会对于该作品的欣赏的一种支持。对于作者的作品,我们应当保持一个尊重的态度,并且要遵守法律,不可以进行侵权行为。



相关内容:

·怎么确定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地域管辖方面,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侵犯商标...


·商标续展办理是否共有商标
    商标续展办理是否共有商标 一、商标续展办理是否共有商标 商标续展办理就是原来的商标,所以是共有商标的。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二、申请步骤 (一...


·自己的两个公司可以互相转商标吗
    可以。如果商标还没提出申请,可以两人共同提出申请;如果商标已经注册,可以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由A公司,转让给AB两家公司。在申请的时候有第一申请人与第二申请人等,可以把两个公司的名称都写进去,这样这只商标申请成功后就是两个公司的共同商标。《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


·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方式主要?
    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搜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


·只要注册公司能保护商标吗
    只要注册公司能保护商标吗?不能,公司名称和商标名称是不一样的。公司名字是在工商局注册的,而商标是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在法律保护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二者都是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别标志,都是通过法律赋予专用权的办法达到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维护企业信誉、...


·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有哪些假冒专利的行为?
    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有哪些假冒专利的行为? 实践中,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同时还有可能违反《刑法》的规定。因此,在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中就包括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各位不要忘了还会涉及行政责任。关于假冒专利法律责任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民事责任。如果假冒他人专利,同时又构成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应承担侵权损害...


·个人怎样申请专利,申请专利应该做些什么
    个人怎样申请专利,申请专利应该做些什么当人们有了一项发明创造的时候,为了不让他人对其进行模仿、盗用,往往都会去申请专利来对它进行保护,那你知道个人申请专利的流程到底是怎样的吗?关于个人怎样申请专利的相关内容,请随我们阅读下文。 一、个人怎样申请专利 当行为人要想申请专利时,应以书面的形式办理,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文件必须参照专利局规定的统一格式的表格填写,在填写好表格之后,就可以递交给专利局...


·恶意抢注册商标如何进行认定?
    恶意抢注册商标如何进行认定?“恶意抢注”的认定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


·商标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有哪些商标权如果被终止的话,那么商标权人之前能够享受到的关于商标的一些权利就会消灭。实践中,通常是一些法定事由导致商标权终止。那么商标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商标权终止是指由于法定事由的发生,注册商标权人丧失其商标专用权,不再受法律保护的制度。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规定了商标权的终止制度。注册商标可因注销或撤销而导致商标专用权终止。 一、注...


·注册版权的时间需要多久
    注册版权的时间需要多久 版权就是著作权,版权具有排他性,所以在创作出新的作品一定要及时申请注册且取得版权,这样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申请注册版权是需要的时间的,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注册版权的时间需要多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注册版权的时间需要多久 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4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递交申请、版权中心受理、审查官员审查登记材料、获取登记证书。 二、版权...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方式有几种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方式有几种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著作权许可使用分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和一般许可使用。(1)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以特定的方式独占使用作品。著作权人发出专有许可证后,任何人(包括著作权人)都无权以许可证所列举的方式使用作品。在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的条件下,被许可人是否有权将自...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标驳回复审条件:(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五)交纳商标评审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