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被拘留后怎样申请逮捕令

一、被拘留后怎样申请逮捕令

办案时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由检察院签发逮捕令。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申请逮捕令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其他人是没办法申请的,嫌疑人在看守所被拘留后公安机关就会进行侦查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再向检察院申请是否批捕,而检察院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下达批捕令,确定的时候就会下发。


相关内容:

·强奸犯自首会判多久 强奸罪是否能判缓刑
    现实中,有的人在犯罪之后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又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自首。相信您都知道,在我国自首行为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那要是强奸犯自首的话,之后可能会对其判多少年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强奸犯自首会判多久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强奸罪犯罪中止的量刑是什么?
    强奸罪犯罪中止的量刑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


·量刑的故意伤害罪标准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有时候会因为矛盾摩擦而大打出手,这类打架斗殴事件一旦情节严重,就属于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案件,检察院提请公诉后,法院会根据案情展开审理,并做出判决。那么量刑的故意伤害罪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量刑上面故意伤害罪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


·什么叫贪污受贿 贪污受贿是否适用缓刑
    提到贪污受贿,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同时也清楚的知道这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也就是说要是行为人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么就不能够认定构成贪污贿赂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叫贪污受贿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叫贪污受贿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


·死刑立即执行是宣判后多久执行
    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最...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要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的话,一旦生效就涉及到了执行的问题。那究竟有期徒刑如何执行呢?此时还需要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问题。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λ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


·新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
    新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 证据种类,是指根据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对证据所作的分类。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一...


·经济诈骗罪的定义是什么
    什么是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的定义是什么?在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随着经济的发展也涌现出了相关方面的罪行,其中,经济诈骗罪并不是单一意义上的经济诈骗罪,它包含多种犯罪类型,下面就有我们为您逐个介绍。 【简介】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


·故意伤害判刑就不用赔偿了吗?
    故意伤害判刑就不用赔偿了吗?故意伤害罪作为一种暴力型犯罪,被告人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也要对伤者进行民事赔偿。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


·信用卡诈骗金额定罪的依据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金额定罪的依据是什么?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


·刑事诉讼法的证据包括哪些,有什么规定?
    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往往为了证明事实的真相性就要提交证据。可能很多不懂法律的人都不知道关于刑法方面的相关知识,那今天我就来给您聊一下当我们遇到刑事诉讼的时候为了证明案件的事实性,那么就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那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证据都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一、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


·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判定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刑罚对于盗窃罪的规定比较明细,一般为3个等级,分别是“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但是这三个等级的财务数额标准可能很多人不清楚,到底是如何界定的。同时根据盗窃罪的严重性,判刑量刑时也不同,那么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是多少呢. 一、盗窃罪的数额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