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一、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 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 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
·股东贷款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股东贷款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公司扩展需要或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资金运转不周时,为了筹集相应的资金可能会让作为公司主要受益人的公司股东出面进行相关的贷款行为。贷款就涉及到相关的贷款协议,那么股东贷款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就这一问题做相关解答吧。 股东贷款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 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费用 一、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费用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
·境外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债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最为常见的一种种类就是境内债和境外债,对于普通人来说,一般只会解除到境内债,但是对于商人,有时可能会接触到境外债,境外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发行债券之后,需要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呢?一、境外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1、利率债,类似于国内的国开债;2、信用债,在境外没有国内多头监管,因此笼统称为企业债或者公司债,没有具体的细分;3、资产证券化产品,抵押债市场,这一...
·别人欠钱不还不见面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不见面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不见面可以向法院起诉,现在很多法律事务不需要当事人出面,债务人开庭不去也可以让代表律师去的。法院宣判之后,债务人如果不按照判决还钱,债权人就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供他的财产清单,还有财产证据。如果债务人名下确实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只能拿着判决,然后其有经济能力时债权才可能得到实现。二、如果欠钱者不还还打人怎么办...
·有凭证打了借条不还怎么办? 有凭证打了借条不还怎么办?有凭证打了借条不还可以携带借条直接到法院来进行起诉,在这种情况之下,有证据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有凭证打借条不下款在法律上即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如果借款人打了借条并交给出借人后,出借人没有按约定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应当立即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或撕毁借条,协商不成的,即时报警,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二、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根据《民...
·索债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往往与勒索财物型绑架罪混淆。那么索债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的呢?它与勒索财物型绑架罪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便由的我们来为您解释索债非法拘禁罪的认定原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索债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 作为非法拘禁罪中的一种特殊形式,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往往易与勒索财物型绑架罪相混淆。两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特定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犯罪行为人...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不需要负担利息成本,对于资金的使用也没有过多的限制,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需公开发行股票。 吸收直接投资优点有: 1、长期性,股权筹资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而且不需要归还本金,投资者想要收回本金,需要借助流通市场。 2、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是否支付,支付多少,视企业的经营情况而定。 ...
·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一、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处...
·欠钱不还起诉书如何写的 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电话号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理由;比如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因何原因向原告某某借款多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为出借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被告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其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若其没有证据,其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胜诉的请况下,...
·借条资金来源说明需要写吗? 借条资金来源说明需要写吗?借条资金来源说明并不一定需要写,资金来源并不属于主要构成要件,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
·欠债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欠债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一、欠债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一)提起撤销权之诉。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欠债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欠债人的行为。欠债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欠债人的行为。 (二)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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