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限制离职可以么?

劳动合同限制离职可以么?合同不可以规定员工不可以辞职,这是霸王条款,是违法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员工提交辞职需注意的事项有什么?1、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不宜使用“辞职申请书”。因劳动合同解除权系单方权利,无需申请。如果使用“申请书”,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系劳动者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协商解除需双方意思一致方可达到目的。因此,为确保劳动者辞职无碍,宜用“通知书”;2、辞职通知一定要公司签收,劳动者保留签收的证据。如果劳动者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劳动者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这样将对劳动者非常不利。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是职工和公司,双方享有各自的权利并履行义务。有些公司出于种种目的,会在合同中规定离职的条件,对职工离职做出限制,这是不对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如今职工离职的情况很普遍,这是职工的基本权利,公司不得剥夺。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
    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工程质量好坏直接决定其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工程质量管理的单位很多,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还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当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后,按照责任制的规定,总有单位和个人要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辞职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辞职的规定是什么? 1、试用期劳动者辞职的,只需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出院多久去做工伤认定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


·患职业病的情况不属于工伤
    ?一、患职业病的情况不属于工伤吗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赔偿?
    员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造成自己身体受伤的情形,属于工伤。依法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和公司的相应赔偿。但是一旦事故造成员工死亡的情形就是工亡,那直接就是员工的生命没了。所以公司不仅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该员工有子女的情况,还应该承担该员工子女的抚养费,但是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南京工伤死亡子女抚养费标准: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


·一,所属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一,所属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于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往往劳务派遣单...


·职工的福利保障一直都是每个员工十分关心的问题。因为各个地区对
    职工的福利保障一直都是每个员工十分关心的问题。因为各个地区对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规定不一样,所以在社保缴纳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不一样。那么青岛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是多少?如果企业不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要怎么办?我们为您解答 一、青岛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一览 (1)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形势,作出组织结构的调整,属于法律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根据劳动者个人的情况,如果出现劳动者所在公司迫于市场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势变更下,公司可与劳动者协商工...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根据双方协商的费用,今收到用人单位???????? 元补偿金,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协议书要明确约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以及各种补贴等劳动者的应得补偿,如果不便列举的,笼统写明“一次性支付????? 元”,最后一定要由劳动者签字确认,以证明此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偿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乙方身份证号: , 年...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的规定是怎样的?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与工程相关的当事人都纷纷采取了一些措施抑制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对于承包方和发包方,会在签订承包合同时约定预留一部分的质保金,再质保期过后再归还,具体来说,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的规定是怎样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的规定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我国范围之内,都有工程在修建,若工程质量存在着瑕疵,不仅会危害到建设单位的经济收入,且还会危机到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且,若工程本身存在问题,还会使得人们的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的资料是不同的,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呢? 一、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


·2023拖欠工程款怎么样办
    当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