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法条规定有哪些?

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法条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法条主要是由民法典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本世纪民法典发展的一项突破。在附随义务理论产生之前,当事人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没约定的就不履行。而附随义务扩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即这些义务即使在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当事人也必须遵守和履行,否则就违背了民法的基本精神诚实信用原则。二、附随义务的法律地位虽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通知、说明、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但附随义务具有先天的局限性。首先是其地位具有“附随性”。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为依据,不但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权威性较高,是合同关系中的主要义务。然而附随义务主要存在于判例学说之中。其次是法律效力较低或者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它衍生和附随于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容易被忽视。第三是其内容具有“不确定性”。与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约定义务相比,附随义务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的运行,根据合同目的和维护合同当事人利益的需要而逐步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性具体表现在:不同的合同关系会产生附随义务是不确定的;合同运行的不同阶段会产生附随义务亦是不确定的;附随义务的内容不是统一的、共同的、一般性的,而是特殊的。附随义务内容的不确定性,加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注意程度,也容易导致履行行为的效率低下。第四是违反附随义务的责任不明确。附随义务由于其依据缺乏权威性且内容不确定,故违反附随义务的责任也相当不明确。依民法典的一般原理,违反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约定义务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并有明确的适用情形。但违反附随义务适用何种原则是不明确的。上述缺陷说明,附随义务在调整现代合同关系时,平衡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间的利益关系的能力极其有限。民事主体之间在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之后,为了防止自己的权益由于他人泄露信息而受到侵害,故而一般在签署合同时,会要求对方履行一定的附随义务。在我国,买卖合同之中的附随义务主要是由民法典所规定的,在拟定约定时,必须要遵守此法律规定。



相关内容:

·怎么解决口头居间合同纠纷?
    怎么解决口头居间合同纠纷?一、口头居间协议是否有效 居间合同一般都要书面的,口头的除非对方认可,否则很难判定是否有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


·合同成立的时间情况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时间情况是怎样的 合同是在以下情况下成立的: 1.法律不限制合同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订立。 2. 本合同自双方以合同形式签署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3.当采用确认书时,在签署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又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成立。 5. 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订立。在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已履行其主要义务,另一...


·遭遇合同诈骗后该怎么处理
    遭遇合同诈骗后该怎么处理无论是合同的民事欺诈还是合同的刑事欺诈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和刑法关于合同欺诈应当承担的责任的规定,在问题发生时,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往往予以拒绝,在这种情况下...


·委托合同到期后未续约是否终止 生活中律师和自己的代理人之间
    委托合同到期后未续约是否终止 生活中律师和自己的代理人之间就属于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关系的形成,有些时候也需要书面合同来进行约定。而且委托关系不仅仅发生在律师和代理人之间,生活当中的委托关系也是非常多的。在委托合同当中都约定的有合同的期限的,有些合同到期以后可能没有续签,那么委托合同到期后未续约是否终止? 一、委托合同到期后未续约是否终止? 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的到期续签的条款,如果没有,...


·民法总则合同法无效是怎样设定的?
    民法总则合同法无效是怎样设定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各个公司的发展促进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大大小小的公司之间的联系也是非常紧密的,当自己面对一些无法解决的事情,其实可以寻求合作伙伴,既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并获取利益,又能促进公司之间的友谊,一箭双雕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但公司间的合作也必定会有合同来约束,那么民法总则合同法无效又是怎样规定的呢,那么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总则有关含合同无...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里应注意哪些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里应注意哪些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注意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纸箱购销合同范本里应当注意这些事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


·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有哪些义务
    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有哪些义务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1)妥善保管标的物。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负重大过失责任,有偿保管人负一般过失责任。(2)按约定或有利于寄存人利益的保管方式保管物品。(3)亲自保管物品。未经寄存人同意的,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否则,保管人对第三人保管导致的损失负赔偿责任。2、不得使用...


·保证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保证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保证合同的概念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二、保证合同的内容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


·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哪些内容(一)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作为合同主体,但是本人不能单独签订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才能生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签订与本人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合同,对于超出本人年龄和智力的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才能生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签订合同...


·合同违约双倍赔偿金怎么规定的
    合同违约双倍赔偿金怎么规定的在我们的日常经济生活中,往往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来约定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使合同内容如期保质地履行。然而,当合同不能如约履行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一般的合同违约赔偿操作起来还比较简单,那么合同违约双倍赔偿金又是什么呢?为您做简要介绍。《民法典》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民法典》(2021....


·合同生效后想改合同可以吗?
    合同生效后想改合同可以吗? 一、合同生效后想改合同可以吗? 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违约金吗?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违约金吗? 一、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违约金吗? 合同的违约金并不是双倍返还的,我国合同法当中没有双倍返还违约金的规定,如若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有一方违约,法律上其实是不支持双倍违约金的约定的。《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