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并造成了人员出现了伤亡情况后,也是需要及时的进行救治,在受害人救治完毕后也要在十五天内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机构会在受理后三十日内出具伤残鉴定等级,如果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的结果不认同后,也是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或者重新进行鉴定。



相关内容: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车辆越来越多,很多人在4S店购买车辆后,签订购车合同,但是合同到期后还没有提到车,这种事件频频发生。购车合同签订是否有效用,不然为什么合同到期还拿不到车呢?那么,让来为您讲述一下关于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事宜的问题。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事故的处理离不开责任的承担,但由于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多种多用,因此在实际遇到事故的时候,很多人就搞不清楚这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 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是很多家长十分关心的事,但自己有时候却没空接孩子,但一些不太正规的学校却使用一些不符规定的车辆接送小孩,而且有时候还超载,严重地威胁到学生的安全,一旦出事,后果十分严重,那么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给您解答一下。 一、“黑校车”的概念 未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含)以上的载客...


·不服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怎么救济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不幸造成了人员受伤的话,那么在事故最终处理之前,需要先对受伤人员的伤残作出评定。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不服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如何来救济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伤残评定作为一种证据,对鉴定结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于两种不同的伤残评定程序,即当事人自行进行伤残评定和起诉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采取的救济方式是不...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再定赔偿事宜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再定赔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醉驾的打击力度,按照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醉驾的打击力度,按照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车的,会被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另外,当事人还会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立案,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那么,醉驾网上显示醉驾吊销禁驾五年么?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普及下相关知识。 一、醉驾网上显示醉驾吊销禁驾五年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车辆出险肇事逃逸交强险可以理赔吗
     一、车辆出险肇事逃逸交强险可以理赔吗 可以理赔,但具体的理赔规定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的理赔规定应咨询相应的保险公司;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是属于免赔责任。 交强险条款中没有规定逃逸为免赔责任,所以说你交强险还是可...


·交通10级伤残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10级伤残负刑事责任吗?交通10级伤残也不一定要负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收入状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


·幼儿园校车超载谁管,校车有哪些
    幼儿园校车超载谁管,校车有哪些规定?或许是因为幼儿园的规模问题,驾驶员在接送幼儿的同时有超载行驶的现象,家长切勿听取校方单方面的说法而默认他们的行为,当发现有这一举动的同时我们应该举报校车超载的现象,避免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幼儿园校车超载谁管,校车又有哪些规定呢,下文为您解答。 一、幼儿园校车超载谁管 校车严重超载问题,的确是很大的问题。对于此现象,可向两个地方投诉: 一是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


·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该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该怎么办 一、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该怎么办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补充资料: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


·一、车祸工伤期间是否有误工费?
    一、车祸工伤期间是否有误工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产生竞合时,除工伤医疗费用外,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