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逆行发生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逆行发生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一、逆行发生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您可以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二、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

(一)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二)平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称的,双方负平等责任。

(三)主次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四)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五)推定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前提报案而未报案的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前提报案而均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平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一)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认定需负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如有以下情形,无需负任何责任:

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为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为无责任;

3、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为全部责任,无过错的为无责任;

这里的过错指的是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有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

不管是会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在由公安交警对事故作出处理的时候,必然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才行,并不是有逆行行为的一方,就需要对事故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此时另一方也有过错,那么这个责任基本上就是双方都有的。


相关内容:

·机动车逆向行驶扣分是如何规定的呢?
    机动车逆向行驶扣分是如何规定的呢? 随着现在汽车的增多,很多人就算目前没有能力去买车的话都会去考驾照,年轻人基本人手一本,但是很多人考完驾照之后长时间没有去碰车的话,多少也会有些生疏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如果逆向行驶的话会怎样呢,机动车逆向行驶扣分,机动车逆向行驶扣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


·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
    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解释》(以下简称将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一、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的,事后能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因此发生事故后及时报案是每个有能力的当事人尤其...


·一、交通事故期间的误工收入证明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期间的误工收入证明有哪些?受害人有单位的,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受害人正常的工资数额,因交通事故请假的天数,及扣发工资的数额;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条;纳税证明;受害人没有单位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另外还要结合住院治疗的出院医嘱上,医生注明的康复时间,也可主张误工...


·摩托车交强险哪里买,有哪些方式?
    我们在外开车上路,需要购买交强险,因为交强险是我国强制性要缴纳的险种,也是保障人们人身安全的一种险,无论是汽车还是摩托车,都必须购买。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就上路驾驶,车主有可能会被实施处罚。那么,摩托车交强险哪里买,有哪些方式?请看下文。一、摩托车交强险哪里买当我们给自己的车辆购买交强险时,虽然现在的保险公司有许多,但是我们购买交强险时要到国家有关的部门规定合格的保险公司进行购买。而且选择摩托交强险...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后不赔偿是合法的吗?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后不赔偿是合法的吗? 1、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后不赔偿有可能是合法的,只要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就可以。但是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都是需要由肇事责任方来支付赔偿金的。如果事故的当事人对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处理。 2、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肇事人及保险公司。起诉事需要注意赔偿执行有保障。现在的车辆基本已覆盖交强险,大部分购买了商业险,只要提起诉讼并经法...


·交通事故报案不处理会怎样
    交通事故有大有小,但无论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只要造成了财产和人身损失,一般都需要报案进行处理。但有些人怕麻烦或是想要逃避责任,在事故发生后报案了,却不去主动、及时地处理。下面,我们告诉您交通事故报案不处理会怎样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流程。 一、交通事故报案不处理的后果 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


·交通肇事面部伤残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肇事面部伤残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面部伤残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


·提交资料后多久入职呢?办理入职手续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新一年的毕业季即将来临,众多的应届毕业生将面临求职应聘。而求职者在面试成功之后,就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如约递交入职材料,而完整充分的的入职材料是职员办理入职手续的关键。那么提交资料后多久入职呢?办理入职手续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呢?下面我们将这对这些问题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提交资料后的入职时间 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可审核完毕,建议两天后主动打电话了解下 二、公司入职员工需提交的资料清...


·交通规则中的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规则中的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自我国交通法规中对驾驶人的交通违章实行扣分处罚以来,就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由于按照计分规则每名驾驶人一年只有十二分,因此,只要有一两起较严重违章或稍多点轻微违章行为,当年计分就会被扣完,驾驶人因驾照失效丧失驾驶资格,只有重新学习考试恢复计分,那么,交通规则中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


·车祸保险赔偿误工费吗?
    车祸保险赔偿误工费吗?车祸保险赔偿误工费,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


·交通事故主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主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对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参照下列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规定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