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广汉房产纠纷律师的作用


四川广汉撤市建区,这个消息近段时间来一直在传。随着经济的发展,广汉的房产经济也在日益升温,目前广汉地区有很多村都面临拆迁,同时带来的就是拆迁的房产纠纷,针对这种状况,广汉房产纠纷律师氤氲而生,他们专门针对拆迁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下面我们来了解拆房产纠纷律师如何帮助拆迁村民或企业维权的。

一、自己房屋的合理补偿数额是多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问题来了,您的房屋究竟价值是多少?获得多少补偿款可以视为“公平、合理的补偿”,可以确保拆迁后“生活水平不降低”协议签还是不签,始终是个问题。拿不定主意?不如聘请专业律师,律师会综合各方面评估标准及周边地区拆迁补偿数额状况,给您一个可参考的补偿数额范围。

二、征收项目信息了解几何?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面临征地拆迁,被征收人必须了解征收项目的相关信息,说白了,你为什么要拆我的房子?拆了要干嘛?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么?然而对于非法律专业的绝大多数朋友而言,这可谓是难上加难。仅凭政府张贴的几张公告和上门协商人员的空口无凭,难道就要签下关乎一家人未来生活水平的补偿协议么?如果您对这些不确定、拿不准,为何不聘请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呢?律师会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各种法律途径帮助您获知所有必要的信息,对征收项目的合法性进行一番全面审视,为您在接下来的协商谈判中积累足够的筹码。

三、不知面临强拆、偷拆等暴力逼迁手段如何应对?

征地拆迁维权中最“惊心动魄”“要死要活”的内容,便是您能想到一切暴力逼迁手段。谩骂、殴打、恐吓,扔鞭炮爆竹、砸玻璃、扎轮胎,直至艾滋病毒携带者、大妈喊喇叭、半夜泼大粪……更可怕的,还有动辄上百人扛着各色家伙实施的暴力强拆。试问,面对这些“艰难险阻”,您该怎么办?如何及时预估到此类情形即将发生?如何有效准备加以预先防范?如何积极出手合法有效实现自助?如何在一波又一波的攻势面前既保住房子又保住人的性命,不至于去抱煤气罐?如果您因恐惧、忧虑而已然没了主意,为何不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呢?他们会依据法律和丰富的维权经验,告诉您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怎么做有用,怎么做没有用。而在违法强拆中保住房子,便是保住了获取合理补偿的最大希望。

四、如何与征收方协商、谈判、签协议,避免被忽悠?
征地拆迁维权中,协商、谈判、沟通、交流是硬道理,“打官司”不是首选,也不是最佳选项。而在协商签协议的过程中,几乎不掌握法律知识的被征收人很容易被对方忽悠,迷迷糊糊便签下了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协议。更有甚者,签完协议后自己手上什么都没有,遭遇征收方“翻脸不认人”却举证无门。凡此种种,倘若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皆可加以有效避免。或协商时带上律师一起,或协商前与律师充分讨教机关诀窍,掌握协商谈判技巧和方法,获得合理补偿必不再是梦。

五、如何提起复议和诉讼,通过“打官司”为自己讨个公道?

协商谈判都不灵了,违法强拆近在眼前亦或已成现实了,维权便剩下了复议、诉讼这样的“杀招”必用了。然而行政复议与维权诉讼都需要大量法律专业知识与技能作为后盾,仅凭普通人的能力水平很难打赢官司。此时聘请律师,也是绝大多数当事人能够意识到的问题。然而事实却是,真到了这一步才让律师介入,难免为时已晚。与其聘请律师帮忙打官司,不如聘请律师帮助做一个全套的一揽子法律维权。就获取满意的补偿结果而言,后者的效果自然会好过前者。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类似强征强拆。随着大家的法律意识渐渐增强,他们纷纷寻求法律的帮助。广汉房产纠纷律师在这方面为村民和企业维权提供帮助,以事实为依据协助村民和企业拿回自己应得的利益。教育村民尊法,守法又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相关内容:

·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
    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 首先,一套房子下面落多个户口,与我国政策(包括各地地方政策)相悖。尽管当前没有明确的指导文件解决这个矛盾,但是就目前来看,有些风险还是显而易见的。 1、对买方: 1)风险——买方孩子不能 购买有资源的房子,很大的原因就是想通过,获得资格。如果卖方有子女的占用,买方的孩子是不能的。 2)拆迁风险—— 户口也可能分一杯羹 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拆迁政策不同。...


·婚后给孩子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给孩子买房是共同财产吗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一、老人无房产立遗嘱可以吗?
    一、老人无房产立遗嘱可以吗? 老人无房产立遗嘱是不可以的,至少其订立的遗嘱之中不得有关于处分该房产的内容,否则该遗嘱即使订立,在其去世后进行财产分割时,参与该遗产分割的主体也会发生纠纷。这无疑就违反了当初订立遗嘱时的初衷,故此在订立之前需要先了解自己的财产范围。 二、房产立遗嘱必须公证吗? 一般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公证。但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以及遗嘱的效力更高,建议对遗嘱进行公证。房产...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近年来公寓居住的人越来越多。“租售同权”的出现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受到广泛关注。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很多人选择租赁公寓居住,公寓居住成为新风尚,那么如今租售同权包括公寓吗?下面就归纳详细介绍。一、租售并举与租售同权提起房地产行业,人们的第一反应大体还是商品房销售市场,对住房租赁廉租房,公租房的市场,认知还在初级阶段。此次广州发布的租售同权政...


·退房是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不满意时,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而对
    退房是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不满意时,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而对于这个问题一旦没处理好,就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小的损失。那么,购房过程中,在已交了首付款的情况下究竟应该怎样退房呢?此外,从法律的角度看,退房需要支付退房违约金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已交了首付款要如何退房 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希望解除买卖合同,其处理方式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


·打官司期间房子能卖吗
    能。若房子没有被查封、扣押、冻结是可以的。法院拍卖的房屋,已经被查封,而被查封的房屋是不能私自出售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购买人自己承担。千万不要去购买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查封》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


·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归属与离婚时房产归谁的问题成为整个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及以前的法律条文,本文针对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的相关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


·原始取得的房屋和赠予的区别
    原始取得的房屋和赠予的区别是什么?原始取得,是非因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的所有权。先占、生产、附合、加工、添附、法院判决、公用征收、没收、罚款、房屋的建造、围海造田、树木的栽种、罚没物的法定归属等都是原始取得。简单来讲就是要看,获得的这个所有权是从他人那取得的,还是自己就享有的。是从他人那来的,就是继受取得;是基于法律规定就享有的,是原始取得。物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前...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夫妻离婚与是否有按揭房是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协商好就可以按协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按揭房的分配就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1、离婚时,对...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先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会问清楚具体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先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会问清楚具体的单价,但这个价格其实并不是固定的,在根据房屋面积计算出来总价之后,双方之间还可以就这个总结进行协商,不过这个过程中需要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那究竟买房谈判技巧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谈判技巧是怎样的 般来讲,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上岗工作之前,一般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而培训的最主要内容即是如何寻找客户、如何与客户交...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最怕的就是出现违约的情况,这时势必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影响。尤其是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一定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实践中房屋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一、相关法律 《合同法》中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