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婚内主张抚养费是否合法?

一、婚内主张抚养费是否合法?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分居期间,请求支付婚内抚养费但并未同时要求离婚的,应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该请求。二、婚内抚养费标准对于婚内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结合支付方分居期间的每月收入按照20%-30%的比例予以确定每月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原告在请求婚内分居期间抚养费时,不是按照每月数额×分居月份的方式请求补付抚养费,而是以一个确定的数额要求补付的,由法院酌情确定最终补偿数额。夫妻婚内分居,一方未支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提起诉讼要求补付分居期间抚养费的,可同时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未成年子女因父母婚内分居,一方未尽抚养义务而起诉请求分居期间抚养费,同时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是否支持及相应数额。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背的义务,不管双方有没有离婚,都必须履行这一义务。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是必须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如果一方在分居期间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其标准应当由双方协商来作出。



相关内容:

·自愿离家出走能报案吗不想回去咋办
    离家出走超过48小时,自己寻找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可以报警。家人出走下落不明,一般情况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才会立案。如走失人有被不法侵害迹象的,随时可以向派出所电话报警,不受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


·起诉离婚会有什么后果?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非要离婚的,夫妻双方最好能够以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各自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存在争议的,就只有走法律渠道了,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日常生活中,离婚诉讼也是比较常见是民事诉讼。那么,起诉离婚会有什么后果?接下来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起诉离婚会有什么后果?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婚前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
    婚前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该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之含义并无明确界定,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所谓“投资收益”,应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区别认定。对于个人财产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对于法律所规定的“投资收益”应当区别不同...


·当夫妻双方提出协议离婚时
    当夫妻双方提出协议离婚时,就需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还有尚未成年的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一定的约定。如果一方获得抚养权,还要确定另一方给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这些约定都要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那离婚协议书中的抚养费数额是如何规定的呢,该如何写?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考虑主要看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比如子女患有疾病或者在国外留学,就需要数额比较大的抚养费。二是父母双方实际的承担能力...


·离婚没有同居财产怎么分
    离婚同居财产的分割: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一并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制度,妥善进行分割。具体来说:(一)离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


·一、没有登记结婚能要回彩礼吗
    一、没有登记结婚能要回彩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


·请求国家赔偿书的写法是什么
    请求国家赔偿书的写法是什么?国家赔偿申请书范文赔偿请求人:×××, ,族,现住×××,电话:×××。赔偿义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职务×××请求事项:事实根据和理由此致×××赔偿请求人:×××年×月×日申请国家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


·离婚财产保全裁定书模板
    离婚财产保全裁定书模板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号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担保人××...


·离婚法院调查财产需要当事人申请吗?
    离婚法院调查财产需要当事人申请吗?法院调查财产是需要当事人申请的;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状况需要当事方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调查财产这种情况仅仅出现在当事方自己无法查到财产状况的情形。比如,一方知道另一方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具体金额对方有不明确提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调查。如果债务人借款是用于家庭使用,构成其家庭债务的话,即使双方...


·诉讼离婚证据是如何收集的
    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按照规定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不然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对其不利。而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自然当事人要提供的证据也不同。那到底这个诉讼离婚证据是怎么收集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证据是如何收集的 1、书证。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


·哪种情形属于婚姻无效?
    随着生活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婚姻法律的相关规定越来越缜密完善,但随之也出现了条案太多而摸不着头脑不清楚相关规定是什么,当然生活里会突然出现一些婚姻无效的案例,这时的人们就会比较朦胧不清甚至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婚姻会无效?哪种情形属于婚姻无效呢?下面由我来告诉您。 一、什么是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