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也是可以的,遗嘱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每种遗嘱的立遗嘱条件,所立遗嘱有效。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亲笔书写即可。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遗嘱公证申请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三、立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1、并非每位老人都需要订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老年人对自己过世后的遗产分配没有特别的意愿,那么就不需要订立遗嘱,遗产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2、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而详细。老年人只能在遗嘱中约定自己的财产的继承,涉及别人的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遗嘱没有涉及的老年人财产在老年人过世以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需要注意的还有,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是应该注意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人留下必要的生活保障。

3、订立遗嘱应该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冲动。订立遗嘱对老年人自己和遗产继承人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应该客观的评价遗嘱继承人,不能因为和子女一时赌气或者盲目的听信他人而订立遗嘱。一些老人因为和某个子女的一时口角而剥夺了其继承权,事后又后悔不已再次更改遗嘱,这样既伤害了和子女的感情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4、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其中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比较专业和可靠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公证遗嘱的撤销需要再次公证才能生效。

5、老年人还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依也为了在过世后给照顾自己的人补偿,老年人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规定在自己过世后,自己的财产由按照协议约定照顾自己的子女、外人或者机构继承。

6、妥善管理遗嘱。当老年人在世时遗嘱外泄往往引起家庭矛盾,而在老年人过世时遗嘱丢失或遭人恶意损害又违反老年人意愿,所以应该谨慎妥善的保管遗嘱。可以指定信任的人保管遗嘱,也可以选择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这样公证处和律所都有存档,以备查证。

订立遗嘱的目的,只要是为了防止在自己去世之后家人由于财产分割而发生纠纷,通常情形下,订立的遗嘱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故而对于父亲在世期间的房改房,只要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那么无疑就可以处分该房产。


相关内容:

·什么情况下安置房买卖合同无效?
    什么情况下安置房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这种情况指的是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给不同的买家,又或者是售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这种情况指的是卖家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当房子的所有权有多个人时,房子在出售时,同等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共...


·一、店面房东违约赔偿金可以押一半吗?
    一、店面房东违约赔偿金可以押一半吗?不可以押一半,违约金是违约后的违约赔偿,如果承租人同意只支付一半的话则是可以认定的。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


·婚姻登记之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或
    婚姻登记之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或者双方名下,以个人财产还贷或者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等不同情况下,该婚前付的首付买房子离婚归哪一方,谁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呢?其实谁拥有婚前个人支付首付的房屋产权要看具体情况,本文将一一介绍婚前个人支付首付的房屋产权归属的各种情况。 一、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情况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


·遗产房屋过户流程的步骤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遗产房屋过户是指在父母或者养父母去世时,其名下的房产依照法律规定,合法继承给子女或法定继承人的名下所要办理的流程。遗产房屋过户流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供材料,办理过户手续。今天,我们就来和您讲解一下遗产房屋过户流程。 一、房...


·现实中很多购房者会因为购房问题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此时如果问
    现实中很多购房者会因为购房问题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此时如果问题比较严重的话,建议最好尽快先法院起诉,否认容易造成更多的损害。而在打房产官司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当事人打房产官司时有哪些要注意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打房产官司时要注意什么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


·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我们购房的合法凭证,也是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我们购房的合法凭证,也是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后需要及时的补办,那么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哪补办呢?我们详细收集的相关知识,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情形: ( 一 ) 已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哪补办 购房者在遇到该问题时,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 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


·一、夫妻婚前买房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夫妻婚前买房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房产是共有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婚前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这是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主要有以下类型:(一)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二)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三)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


·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一、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第一条 宗旨、目的: 为了贯彻《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的相关事项,合理体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标准《房地产...


·二手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二手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中,我们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二手房装修的内容一般包括基础的水电线改造、墙面翻新、吊顶处理、地板翻新、门窗翻新等基础工程,但由于建筑时间过久,很多二手房在拆改的过程中极易出现问题,这给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相对于新房装修,二手房装修无疑在设计和施工上都增加了难度。 2、有时原装潢会遮掩很多缺点,因此在购房时,最好从外立面到楼道,从墙体、...


·协议拆迁,房子拆了置换安置房卖了,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一、 协议拆迁,房子拆了置换安置房卖了,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房屋被拆迁了,但安置房却被卖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国法律规定的是“先补偿 后拆迁”的原则,大家来看相应的法律条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


·房屋出租人的责任具体包含哪些
    房屋出租人的责任具体包含哪些?1、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房屋,否则,每逾期一日将要支付不超过月租金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还得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2、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检查维修房屋,否则,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4、...


·房屋买卖打官司流程
    房屋买卖纠纷算是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了,发生了纠纷,很多人会选择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那么,房屋买卖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房屋买卖打官司流程 对于房屋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