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也是可以的,遗嘱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每种遗嘱的立遗嘱条件,所立遗嘱有效。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亲笔书写即可。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遗嘱公证申请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三、立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1、并非每位老人都需要订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老年人对自己过世后的遗产分配没有特别的意愿,那么就不需要订立遗嘱,遗产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2、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而详细。老年人只能在遗嘱中约定自己的财产的继承,涉及别人的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遗嘱没有涉及的老年人财产在老年人过世以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需要注意的还有,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是应该注意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人留下必要的生活保障。

3、订立遗嘱应该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冲动。订立遗嘱对老年人自己和遗产继承人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应该客观的评价遗嘱继承人,不能因为和子女一时赌气或者盲目的听信他人而订立遗嘱。一些老人因为和某个子女的一时口角而剥夺了其继承权,事后又后悔不已再次更改遗嘱,这样既伤害了和子女的感情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4、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其中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比较专业和可靠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公证遗嘱的撤销需要再次公证才能生效。

5、老年人还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依也为了在过世后给照顾自己的人补偿,老年人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规定在自己过世后,自己的财产由按照协议约定照顾自己的子女、外人或者机构继承。

6、妥善管理遗嘱。当老年人在世时遗嘱外泄往往引起家庭矛盾,而在老年人过世时遗嘱丢失或遭人恶意损害又违反老年人意愿,所以应该谨慎妥善的保管遗嘱。可以指定信任的人保管遗嘱,也可以选择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这样公证处和律所都有存档,以备查证。

订立遗嘱的目的,只要是为了防止在自己去世之后家人由于财产分割而发生纠纷,通常情形下,订立的遗嘱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故而对于父亲在世期间的房改房,只要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那么无疑就可以处分该房产。


相关内容:

·房东不知情二房东有权转租吗?
    房东不知情二房东有权转租吗?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二房东是无权转租的,房屋转租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一、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1、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2、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大多数地区的银行对小产权房都是不能抵押贷款的。因为在我们房屋的正常交易中,房产证是交易的必要证件,而小产权房没有产权证,房主就对该房子...


·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一、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属于违约,房主不搬走可以起诉原房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动产房屋以登记为准,动产以占有为准。若乙方没有履行过户手续则财产一直归乙方所有。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


·房产纠纷起诉后多久立案?
    房产纠纷起诉后多久立案? 从起诉到立案时间: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手房纠纷诉讼程序同普通民事纠纷诉程序: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三、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买房的手续: 1、购房者需要到...


·房主名下有两套房过户费用包括哪些呢
    房屋过户的主要形式有买卖、赠与、继承,因此,房屋过户所产生的费用也因具体的方式不同而存在差异。第一、房屋买卖的方式。主要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其中契税税率因该房屋是一套房还是二套房而不同而分别采取1%至1.5%及3%的税率,而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第二、房屋继承的方式。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另外可能涉及到的继承权公证费。印花税按0.05%的税率计收,至...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否可以?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否可以?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可以,因为只要其中一方愿意这样一种还款的形式在是可以的,对于债权人来说,他只要能够得到一定的金钱就可以了,当然这样的一种约定形式必须是真实的,如果是被他人在暴力胁迫下做出的无效。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西安商品房如何备案,政策有哪些
    西安商品房如何备案,政策有哪些?我们一般情况下,在购买商品房之后,都是要进行备案登记的,而且我们在进行商品房的备案的时候,每个地区的政策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您对于西安商品房如何备案的政策了解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西安的相关的政策的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西安商品房如何备案 在西安市开发办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格式文本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为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如何判决?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怎样判决呢?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当事人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业没有看见,因此单凭口头说说并不能证明有外遇,除非对方在法院上亲口认可,或者给当事人写过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下列证据可以证明外遇,但是证据...


·甲乙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属于谁的?
    甲乙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属于谁的? 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如果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3、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 如果婚后父母只是...


·关于夫妻房屋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夫妻房屋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


·广州二套房认定标准中关于首付的比例是多少?
    现如今购买二套房的越来越多,但是在二套房的购买过程中有许多的规定,而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就以广州为例,广州二套房认定标准中关于首付的比例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和您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一、广州二套房认定标准中关于首付的比例是多少? 广州市政府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严格执行现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