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时抚养费如何承担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关于未成年子女最重要的就是抚养方面的问题了,其中包括抚养权与抚养费。在确定了抚养权之后,就要确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给多少抚养费。那么实践中这个夫妻离婚时抚养费如何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时抚养费如何承担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二、离婚后如何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2)抚育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通常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都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但如果是一家一个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就可以不用支付给另一个子女抚养费。具体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两个人结婚难免会有磕磕碰碰的时候,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双方也只能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是说离就能离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还有很多特殊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是可以,什么情况下又是不行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规定什么条件下才能离婚呢? 新婚姻法规定什么条件下可以离婚?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
    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此时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离婚的。起诉到法院之后,也想知道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 存在婚外情但法院并非一定就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误判怎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误判的具体赔偿是如果造成他人死亡的话,应当赔偿的费用,包括死亡的赔偿金,还有就是丧葬费用,而具体的计算的标准依据的话,是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的年工资的20倍比例来进行一个计算。国家赔偿当代社会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


·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要是夫妻选择以分居方式离婚的话,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来对夫妻分居的事实作出认定,而其实就是提供证据来认定夫妻分居。但对于很多人来讲,这都是比较困难的,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如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可据此判决离婚。那么如何证明夫妻确已分居呢?这也是各位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问的...


·夫妻婚后的财产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对未婚夫妻来讲,一般办理财产公证都是在结婚之前进行的。因此这就给很多人造成了错觉,认为办理财产公证只能在婚前进行。那么我国法律中是不是这样规定的呢?生活中,夫妻婚后的财产是否可以办理公证?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婚后的财产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夫妻婚后财产公证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满足的,无法对婚后财产进行公证。1、 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也就是说满足结婚年龄、自愿等结婚法定条件的;2...


·一、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2)...


·在我国买卖婚姻犯法吗?
    我们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而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买卖婚姻的情况,买卖婚姻是法律严禁的,买卖婚姻的最大特点:索取大量财物的目的;违反当事人的意愿,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那在我国买卖婚姻犯法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买卖婚姻 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包办婚姻...


·父母什么时候可以不抚养孩子
    父母什么时候可以不抚养孩子 一、父母什么时候可以不抚养孩子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


·离婚夫妻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复婚
    离婚夫妻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复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复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二、申请复婚的手续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


·婚内老婆出轨怀孕算重婚吗
    婚内老婆出轨怀孕算重婚吗?出轨生子,只要没有以夫妻没有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


·离婚诉讼起诉的材料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起诉的材料包括哪些?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如下: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注意:必须是原件,不可以是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身份证等上级机关审核完毕后便可归还给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文件,即证明是夫妻关系的所有有关文件。一般情况下,提交结婚证就可以了,如果结婚证不小心弄掉了,也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开两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以证明两人确实是夫妻关系。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即一切可以证明共同财产的...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离婚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