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有什么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发起人可以...
·企业融资政府来担保的融资方式是什么? 众所周知,只有资金充足,才能确保企业经营顺风顺水,立稳脚跟。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激烈,很多中小型企业由于实力薄弱,很难与大企业一争高低。资金链断裂更是最大的危险。因此中小型企业如果开发好的项目,政府可以提供帮助。那么企业融资政府来担保的融资方式是什么? 一、银行贷款融资 从银行借款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但银行有自己的风险控制原则,这是由银行的业务性质决定的。对银行来讲,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因...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设立公司的目的一般都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由于在公司设立之后,会与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设立。不同类型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的相关信息。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外贸公司其实和普通公司一样,都是现代企业的一种。只不过和普通的企业有区别的是外贸公司所经营的地域范围不一样,一般的公司只能在国内做相关的贸易而外贸公司不一样,它可以和国外的其他公司做贸易,从而赚的更多的资金。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外贸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知识。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1、核名 工商局窗口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确认名字能过后一般3-5天可领取核名通知书。...
·如果企业重名会被认为侵权吗? 现在很多公司在注册的时候都想为自己的公司想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但是在实际情况当中这种情况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在有的时候甚至会与其他公司重名,这也是我们无法预料到的问题,那么如果企业重名会被认为侵权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重名不算侵权,现在重名的多了,哪个算侵权呢?但如果在同一工商局注册的时候如果重名,工商局是不会让你注册的。注册的时候通常有个预备程序,需要你起几个...
·离婚时公司所有权界定分割方式有哪些? 离婚时公司所有权界定分割方式有哪些?(一)属于婚前财产的股权:1、对于婚前一方依法取得的股权(如购买、接受赠与等)为个人财产。意思是说婚前一方通过自己婚前财产或者父母、朋友、亲戚等进行购买或赠与的公司,当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此公司所有权为一方个人财产。2、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为个人财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婚后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使用婚前所有的财产购买公司股份或认缴公司出资,仅仅是财...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注册资金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 2、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 4、股东会决议(打印、股东签章)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 6、验资报告 7、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限以股权出资 8...
·小贷公司股东会纪要的内容有哪些? 小贷公司股东会纪要的内容有哪些?会议纪要是在会议记录基础上经过加工、整理出来的一种记叙性和介绍性的文件。包括会议的基本情况、主要精神及中心内容,便于向上级汇报或向有关人员传达及分发。整理加工时或按会议程序记叙,或按会议内容概括出来的几个问题逐一叙述。纪要要求会议程序清楚,目的明确,中心突出,概括准确,层次分明,语言简练。(1)会议召开的形势和背景;(2)会议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3)会议的名称、...
·未确诊病例公司辞退合法吗? 未确诊病例公司辞退合法吗?对确诊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上述期间不计算在职工依法应享受的医疗期之内;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改制重组是涉及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事项,企业改制将会造成企业原有的资本构成、整体架构、机制体制、生产经营的运行模式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因此,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产生民事纠纷的可能性很大,特别是股权结构、债权债务、资本出售等各种问题经常发生,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有哪些规定呢? 一、案件受理 《公司法》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
·合同法分公司签合同有效吗? 合同法分公司签合同有效吗?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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