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打医疗官司的费用包括哪些?

打医疗官司的费用包括哪些?(一)法院收取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起诉方垫付,由败诉一方实际承担):1、案件受理费;2、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专家费用;(大部分案件中此类费用并不实际发生);(二)聘请律师的费用:律师费通常根据案件标的大小、案件难易程度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收取;律师费由聘请律师一方承担,在部分特殊案件中才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一定比例的律师费。(三)杂费:办案过程中必定会产生工商查询、交通、通讯、住宿、复印等杂费;如聘请律师,承办律师在办案中所产生的该类费用可凭票据实报实销或事先与当事人约定包干的方式。二、打官司由谁来交诉讼费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5、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8、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9、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在公民在进行救治时因为医院方的责任造成了医疗事故后,也是可以通过医疗诉讼等方式来维权的,在打医疗官司时也是需要先缴纳案件的受理费、聘请律师的律师费以及其他的杂费,同时医疗官司的诉讼费用一般是有败诉方来承担,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



相关内容:

·走医保后还能追责第三方吗
    可以。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报没报医保,都不影响去向法院起诉追责的权利,只不过如果当事人要到法院去起诉,就应该去主动退回医保所报销了的医疗费用,否则,事后报销单位也会向当事人追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


·医疗费:
    医疗费: 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 二、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康复治疗费等): 一般参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定的费用确定。特殊情况的,按实际发生时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省内100元每天。(交警队调解计算此项按12元每天是错误理解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


·从我国现在的人才市场来看,医生和护士算是比较热门的职业。因为
    从我国现在的人才市场来看,医生和护士算是比较热门的职业。因为这项职业风险小,还比较稳定。所以有大部分的人全都选择了医生和护士的这样的职业。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各个职业在工资上面也有所调度。而护士和医生也不例外。那么我国医院的护士的薪酬和福利是什么样的? 一、护士的薪酬和福利 以下薪酬和福利内容仅做参考: 1、对不同用工形式的护理人员同工同酬。并享有相同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失业保险...


·医疗过错鉴定期限是多久
    医疗过错鉴定期限是多久?一、医疗过错鉴定期限 1、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在医疗过错鉴定中有一项对当事人权利影响很大的内容就是参与度的确定问题。 二、医疗过错...


·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医疗纠纷是由于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双方发生矛盾,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而这时如果院方不能对这种分歧给病患方满意的答复或病人方面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时,就必须经过行政,甚至是诉讼手段才能解决。 据有关资料显示,最近几年,医疗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有很多人像李大娘那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四处奔走。然而只有...


·老公的医保老婆生孩子能报销吗
    可以报销,不过出生要合法,手续要齐全。报销要提供原始资料包括住院费用发票、医院证明、费用清单、出院证明、住院记录、到买医保所在地进行报销,报销比例有一定的限制。还有就是有些床位费之类的不能报销,只能报销药费。另外,去报销的时候,市级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医等不同地方,起付金额也不同。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如果是住院的费用,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文是什么?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文是什么?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安全。 惩罚该罪注重的是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只有在出现一定的危害社会结果后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仅有生产、销售、购买并使用行为而没造成危害结果的不以该罪论处。那么,其侵犯的主要客体应为公...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条件是什么?1、主体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既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购买并使用者。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1)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销售。(2)或者医疗机构或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


·医患双方的和解原则的概念是什么?
     医患关系在我们国家近年来是比较紧张的,当出现问题是应该想到的就是和解,那么医患双方的和解原则的概念是什么?其实它的概念我们应该都知道,医患双方的和解通常所说的私了、自行调解。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医患双方和解概念。 一、医患双方和解概述 (一)医患双方和解的概念 和解,就是通常所说的私了、自行调解。医患双方的和解,是指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无论这种纠纷的性质和内容如何,也无论这种纠纷是否构成...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并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2、失业人员参保后,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停止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