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女方抚养孩子怎么写?

离婚协议女方抚养孩子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女方抚养孩子怎么写?

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

3、探视权的规定;

4、其他约定事项。

二、注意事项

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4、关于抚养费的变更条款: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协议范本

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一)、抚养权

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二)、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抚养费支付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增加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探望权

1、男(女)方________对孩子___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协议中子女的抚养权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在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协商中,夫妻双方必须明确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及未抚养方的抚养费支付问题,支付时间以及方式。还有男方有权利要求探视权,探视权的时间有父母双方来进行协商。


相关内容: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现实中,若是家电质量不过关发生意外事件的话,那么此时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严重的。而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我国也专门规定了家电三包方面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一个人起诉离婚怎么离婚?
    一个人起诉离婚这主要是指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也可以称之为单方起诉离婚,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那么法院才会依法受理案件。那此时一个人起诉离婚怎么离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个人起诉离婚怎么离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


·试管离婚孩子归谁
    试管离婚孩子归谁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意定监护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首先,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于意定监护决定了被监护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如不能采用书面形式,则很难保证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能够实现,也难以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证。 其次,监护协议的被监护人在签订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即必须在其意识清醒时签订,这样才能保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当然监护协议的被监护人在签订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一、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我国对事实婚姻并不是通过同居年限界定的,他的构成首先是男女有婚姻的意思并且有共同生活的实质,表现为社会上一般亦承认其为夫妻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只是缺少登记这一形式要件。 在我国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不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在新婚新法中对事实婚姻的态度好象有点缓和,第八条规定未办理登记的应补办。由此看来目前实务中如对于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同居多年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同居多年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同居关系是否...


·第三者可以告我重婚罪吗?
    一、第三者可以告我重婚罪吗?关于重婚罪的认定问题,其实可以从其构成要件入手,看看法律规定的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如果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重婚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该行为是构成重婚罪的,此时就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也就是说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其实是可以当做是重婚罪的认定标准的。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重婚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帮助你对重婚罪进行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对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究竟是按《民法典》合同编的赠与处理,还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约定处理?
    无论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属于夫妻之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问题是这种有效的赠与约定是否可以撤销? 夫妻之间赠与的标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民法典》赠与合同一章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


·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
    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争个头破血流,其实,双方完全可以定一个离婚协议来确定抚养权双方轮流抚养。但是这样也得有个主负之分吧,那么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我们给您进行了整理。 一、我国允许轮流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


·不批捕通知家属的时间限制是什么?
    一、不批捕通知家属的时间限制是什么? 不批捕通知家属的时间限制是: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 因此,被拘留或被批捕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二、相关内容拓展 1、《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


·分居两年直接判离婚吗
    夫妻在感情不和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分居生活一段时间,双方冷静一下,之后要是觉得不合适的话再离婚不迟。而我国法律规定,要是夫妻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分居两年直接判离婚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分居两年直接判离婚吗 夫妻分居两年的,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并不是一定就会做出离婚判决。还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的条件。那么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并不会因为具有过错就剥夺了这样的权利。与协议离婚一样,起诉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但由于具体的离婚方式不同因此所需要的材料肯定也是不同的,那么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